再說“接訪維穩(wěn)”。 《國家信訪條例》規(guī)定:“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應當暢通信訪渠道,為信訪人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或者投訴請求提供便利條件”。上訪是公民的合法權益,任何部門、任何人都無權剝奪。 溫家寶總理表示,要創(chuàng)造條件讓人民群眾批評和監(jiān)督政府。要善于傾聽群眾的呼聲,勇于面對群眾的批評,并親自接待訪民,解決訴求。
但是在現實信訪生態(tài)中,不少地方“接訪”熱情不高,“截訪”潛規(guī)則盛行。由于上訪渠道出現“言塞湖”,導致一些矛盾在基層解決不了,民眾無奈越級上訪、進京上訪。但是進京上訪又是不少地方的大忌。于是,駐京辦的接訪維穩(wěn)功能應運而生。民眾進京上訪,地方政府駐京辦又在首都“守株待兔”,對上訪人圍追堵截,把上訪人送進學習班、精神病院甚至“黑監(jiān)獄”,追究上訪人敲詐勒索罪的例子比比皆是。民眾表達訴求的最后一根稻草被掐斷,他們還能到哪里申訴?這是對信訪制度的諷刺,更會讓問題越積越多、矛盾越積越深。甚至引發(fā)群體性事件。
因此,被撤駐京辦繼續(xù)潛伏接訪維穩(wěn),除了說明一些地方政府法律意識淡薄以外,更多的是有人心虛,工作沒有做好,群眾意見大?;鶎有旁L根本不能解決問題,又害怕群眾進京上訪揭了老底。
信訪雖不是解決群眾訴求的根本路徑,但是在當前體制語境下,尊重群眾信訪權利,是檢驗政府以民為本深度的重要標尺,也是維護社會正義的重要防線。不可輕易言拆?!皺酁槊袼担麨槊袼\”。對待群眾上訪,是截還是接,不僅是工作方法問題,更是權力觀問題。完善信訪評價機制,把信訪評價權交給群眾,對打壓民眾上訪權利的政府與官員啟動問責程序,保證信訪渠道暢通,才能讓地方不再貪戀設駐京辦維穩(wěn)的畸形權力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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