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欺上門,泉州文物部門還如此溫柔?
www.fjnet.cn?2010-10-21 16:35? 溫國鵬?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泉州市惠安縣一片400年歷史的古建筑群是省級文物保護單位,建筑群庭前被開發(fā)商未經文物部門批準蓋起的19層高樓遮擋住,不但破壞了景觀,而且遮擋了陽光照射和空氣流通,因而使古建筑群受到白蟻的嚴重侵蝕。泉州市文物局出寶陽局長接受導報記者采訪時說:改變開發(fā)方案增加樓層時,市文物局并不知情。現(xiàn)在生米煮成熟飯,想改變現(xiàn)狀很難。文物局只能在現(xiàn)有情況下想辦法給予補救式保護。(10月20日《海峽導報》)
“違反《文物保護法》的相關規(guī)定”,從報道中劉先生的話來看,說是違法建筑似乎并不過分。可照出寶陽局長的意思,既然人家建起來了,那就不能動了,哪怕已危害到400年的古建筑群。
所謂的 “文物局只能在現(xiàn)有情況下想辦法”也無非是承認現(xiàn)狀的委婉說法,所謂的“補救式保護”也無非是在照顧該建筑面子的基礎上。那我們就不明白了,文物局的職責到底是要保護文物還是保護“違法”建筑?在局長眼里,是“違法”建筑重要還是文物重要?這文物局長也太會“顧全大局”了。
先把生米煮成熟飯,壓根就沒把文物保護放到眼里,也沒把法律放到眼里,面對這樣滿含挑釁意味的“無視”,還強調什么“只能在現(xiàn)有情況下想辦法給予補救式保護”,是不是有點兒可笑?這可不僅是讓文物很受傷,也是在公然打法律的臉。擅自加高的樓盤公然“欺負”古建筑群,作為對于文物保護具有不可推卸責任的文物局,不拍案而起據(jù)理力爭,竟然還要忍讓,那簡直就是被人打了左臉之后還要把右臉送過去!
文物局不是房產商,別總發(fā)揚風格替人家著想,尤其是在人家根本就不在乎你感受的情況下。被欺負,可能是因為手里的力氣不夠,但是,更可能是因為心里的位置沒擺正。(來源:海峽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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