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日子,因為圓明園獸首拍賣的沸沸揚揚,把文物界另外一件大事給冷淡了,這就是中美兩國簽署有關限制進口中國文物的諒解備忘錄。從此,不僅美國的博物館將不能購買和收藏這份備忘錄所規(guī)定的非法出境中國文物,中國內地的博物館也不得在海外市場購買非法流失的中國文物。因此,許多人士認為,此舉有望從源頭上截斷中國文物的走私暗流。
中美兩國簽署的這份文件全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美利堅合眾國政府對舊石器時代到唐末的歸類考古材料以及至少250年以上的古跡雕塑和壁上藝術實施進口限制的諒解備忘錄》,其根據(jù)是1970年聯(lián)合國教科文組織制定的《關于禁止和防止非法進出口文化財產(chǎn)和非法轉讓其所有權的方法的公約》。1970年至今,接近40年間,通過各種途徑流入美國的中國文物到底有多少雖然沒有統(tǒng)計,也無法統(tǒng)計,但據(jù)業(yè)內人士的一般看法,約占中國同期流失文物總數(shù)的一半。因此,中美兩國簽署的這份諒解備忘錄雖然姍姍來遲,雖然其文物年代下限與我國規(guī)定的1949年尚有較大差距,其對中國文物走私與非法買賣的遏制意義應該得到充分的肯定。但是,我們不能過于樂觀。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是關于管理者與被管理者的動態(tài)博弈的準確描述,它不僅常見于中國,在美國也比比皆是。當今美國,一些博物館在海外設立分館,一些涉足文物買賣的公司業(yè)務遍及全球,按照美國人“怎么有利怎么來”的行為規(guī)則,上述備忘錄對于美國境外機構、境外業(yè)務是無從規(guī)范的,或者說,那些在境外(主要在歐洲)注冊的美國分支機構與子公司是可以規(guī)避這份備忘錄的。更何況上述備忘錄只是限制了從此以后的非法出境中國文物的買賣與收藏,更何況上述備忘錄目前只是保護“至少250年以上”的中國文物部分,而對此后、也即乾隆朝中后期以來中國文物的非法出境與買賣沒有加以限制,因此,我們既要確保這份諒解備忘錄得到充分的落實,加強非法流失海外的250年以前文物的合法追索工作;也要看到這份備忘錄沒有覆蓋的歷史跨度下有著巨大的文物量以及由此帶來的巨大的工作量,250年以來已經(jīng)流失文物的調查、確認與追索工作應當加強;也要防止國際古董界的機構與人士穿過有關法律、條約確定的柵欄,進入規(guī)則盲區(qū),如入無人之境;更要通過切實的工作,避免歐洲一些國家成為新的非法出境中國文物的集散地。這些國家既沒有在相關國際公約上簽字,又與我們沒有上述備忘錄一類的雙邊條約,完全可能取美國而代之,讓我們干瞪眼,就像這次法國佳士得拍賣圓明園獸首。
令人常常不解的是,當外國政府與我國就文物保護簽訂條約或備忘錄等法律文件時,香港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特別行政區(qū),依舊安然若定地作為中國文物走私海外的橋頭堡、中轉站而存在,而大行其道,而生意興隆,幾乎到了肆無忌憚的地步。在那兒,一些街道古董店鱗次櫛比,不僅所售古董不少有涉非法、收購走私文物,更有甚者是組織文物走私,名買賣而實銷贓。一些公司、特別是拍賣公司的拍賣中國文物中,無不存在說不清道不白之處,前幾個圓明園獸首就是香港索斯比與佳士得公司組織拍賣的。比圓明園獸首歷史、藝術與商業(yè)價值高得多的文物因為我們的忽略而非法進入流通,亦不鮮見。前些年,承德外八廟的文物被走私到香港,堂而皇之地成了拍賣品。這些年,我們還可以從香港拍賣公司的圖錄里看到英法聯(lián)軍或八國聯(lián)軍入侵中國時的所謂戰(zhàn)利品。因此,我們希望香港當局重視此事。要求大陸實行的,香港可以例外;要求外國實行的,香港不應當例外。這是一個常識。香港是購物的天堂,但不應當是買賣非法文物的天堂。中華文物是中華民族人文血脈的源頭,也是未來生活的文明基石。所有中國人應當傾心之、珍惜之。
當然,中國文物走私的暗流是從中國內地發(fā)源的、奔涌的,管好自己的大門,守好自己的庫房,看好自己的祖墳,這是最重要的,也是最起碼的。(劍武)
(責編:劉寶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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