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歲的少女,花季般的年齡,家住重慶開縣白橋鎮(zhèn)山區(qū)的小琴(化名)本應背著書包上學。然而她的父親為撈取2萬元的“彩禮金”,欲將她嫁給25歲的同村男子霍某。昨日,記者從白橋鎮(zhèn)司法所獲悉,在當?shù)厮痉ǜ刹康母深A下,這起荒唐的婚禮最終被取消。
超生女寄養(yǎng)親戚家
家住開縣山區(qū)白橋鎮(zhèn)的余明(化名)今年50多歲,平時少言寡語。8年前,妻子患重病,余明傾其所有為其治病,但最終妻子還是撇下他和孩子離開了人世。余明只好帶著孩子相依為命,靠做苦力謀生。余明和妻子還生有一個女兒,名叫小琴,因為是超生,至今也沒辦戶口。
白橋鎮(zhèn)司法所干部介紹,小琴兩歲喪母后隨大姨生活,5歲起便負擔起了沉重的家務,常常半夜兩三點起床生火、煮飯、喂豬。雖然已經有12歲了,由于營養(yǎng)不良,看上去只有八九歲的樣子,且從未讀過一天書。
受人鼓動要嫁女兒
后來,在好心人撮合下,余明和一個歲數(shù)差不多的婦女同居生活。在和余明的聊天中,這名婦女聽說他還有一個12歲的親生女兒,已在大姨家中生活了10年,竟勸他早點把女兒的婚姻大事處理了。隨后,該婦女便開始為小琴四處物色對象,最后,將目標鎖定在本村常年在外打工的25歲男子霍某身上,因他常年在外打工,余明和同居的婦女猜想,霍某肯定掙了不少錢。隨后,余明將小琴從大姨家接回來,見了霍某父母。
霍某對家里安排的這樁“婚事”也表示贊同。雙方商定,男方向女方支付2萬元“彩禮金”,并定于國慶節(jié)期間舉辦“婚禮”。
司法干部及時制止
國慶節(jié)前夕,霍某從外地趕回老家,準備與小琴結婚,并通知親友和鄉(xiāng)鄰前來喝喜酒。就在兩家人高高興興籌辦婚禮時,鄰居中有人實在看不下去,向白橋鎮(zhèn)司法所反映了此事。
白橋鎮(zhèn)司法所干部介紹,得知此事后,司法干部立即趕往雙方當事人家中,向他們講解了《婚姻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以及《刑法》等相關內容,稱未成年人結婚是違法的,侵犯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并對他們的行為進行了嚴肅警告。雙方當事人最終意識到自己的違法行為,取消了這起荒唐的“婚禮”。
經過司法干部的嚴厲批評教育,余明幡然醒悟。昨日,他向記者說:“我當初的想法確實很愚蠢,以為女兒的婚姻大事父母就可以做主,那知將未成年的女兒出嫁,不但違法,而且還會毀了她一生的幸福?!?/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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