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為“小濤”的14歲少年,由于厭學,今年初被父母送到曲靖市沾益縣“煥然成長訓練中心”戒網癮,因為偷吃了教官的一塊餅干,雙手被教官用軍用背帶捆綁著吊在單杠上,最終導致8個指頭關節(jié)處皮膚缺血性深度壞死,被植入鋼針治療。針對媒體報道,沾益縣政府新聞辦公室7日表示,涉事的“煥然成長訓練中心”已被取締,21名學員已聯(lián)系家屬分別帶回。據(jù)悉,“煥然成長訓練中心”從未到沾益工商、教育等部門登記或備案。(7月8日新華網) 相關的很多問題,嚴重之處固然在于問題本身,但更嚴重的地方還在于問題屢屢發(fā)生,卻從來無所改善,甚至更加惡化。關于所謂的戒網癮機構虐待學員,致殘甚至致死的新聞報道,近些年來屢有所聞,引發(fā)了公眾的廣泛關注,相關政府部門也多次表態(tài)要大力整治,徹底禁絕。但事實上卻是屢禁不止,愈演愈烈。 這令人遺憾,因為這看起來,其實不是很困難的事情。大多數(shù)的戒網癮機構,合法性本身就存在許多疑問。且不說很多都像這個“煥然成長訓練中心”一樣,沒有在教育、工商等部門進行登記或備案,其存在本身就是非法的。就其使用的理念和手段,也是有違法理的。網癮這個東西,在心理學意義上、社會學意義上確實存在,但并無法律意義上的“網癮”,這跟毒癮是不一樣的。因此,任何以強制手段,以剝奪人身自由、侵害人身權利等方式戒除青少年的網癮,并無法律依據(jù)。有的監(jiān)護人不惜犧牲監(jiān)護對象的人身權利以戒除其網癮,也是不合法的。未成年人的權益是受全社會保護的,不能任由監(jiān)護人處置。其實道理很簡單,父母不能虐待孩子,也不能將孩子交由他人虐待。 但問題恰恰就出在這里。有網癮的孩子,成了問題少年,而管教問題少年,則成為“家事”,這種觀念給一些不法機構可乘之機。家長和這些機構之間,將孩子的權益“私相授受”,甚至有些家長篤信“不打不成才”,縱容戒除機構的暴力行為,從而釀成了悲劇的發(fā)生。其實我們還可以斷定,即使用這種方式戒除了網癮,但近乎于虐待的戒除方式對孩子造成的身心傷害,比起網癮,并不會輕多少。 遺憾的是,對于這種明顯違背法理和法律的行為,政府各相關部門多年來卻無所作為,使之蔓延泛濫。因此是時候規(guī)范網癮戒除手段和機構了。一切暴力或準暴力的、以損害人身權利為代價的方式,都應該嚴格禁止。網癮確實是一種心理疾病,因此衛(wèi)生部門應該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總結多年來治療網癮的經驗、教訓,出臺治療網癮的規(guī)范手段和流程,并上升為行政法規(guī),禁止除此之外的手段和方法,尤其是要禁絕暴力,避免孩子們受到人身傷害。網癮固然是一種病,需要積極治療,但孩子們的人身安全更重要。 周云(華南理工大學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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