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來自安徽的陸師傅和妻子開著小貨車,在南京市程閣老巷高層小區(qū)門口賣西瓜時,南京市洪武路城管中隊執(zhí)法人員,以夫妻二人是占道經營為由,對其瓜車進行了扣留,鎖在了指定的停車場。昨天下午,陸師傅夫妻二人前去取西瓜時發(fā)現(xiàn),至少有700斤西瓜不見了,價值1500多元。城管中隊朱隊長表示,按照相關規(guī)定,城管只扣車,不能扣像西瓜之類的生鮮物品。城管也沒有幫助保管的義務,想要搞清楚西瓜去向最好請警方介入調查。(2014年6月9日 《揚子晚報》) 炎炎夏日,對從安微到南京販賣西瓜的陸師傅夫妻來說,很是倒霉,被城管執(zhí)法扣車,已是不小的損失,車上西瓜又丟失700余斤,賠得的就更厲害。對于扣車處罰,二人無話可說,但對于丟瓜,二人認為城管有責任。而城管朱隊長卻認為自己沒一點兒責任。 對此,筆者認為城管的責任不可推卸。理由是:一、按照朱隊長的說法,按規(guī)定,城管只能扣車,不能扣像西瓜之類的生鮮物品。但你扣車時沒有讓陸師傅夫妻卸下瓜或先處理了,而是讓車帶瓜扣在了指定停車場,這就變相地查扣了西瓜,你當然就負有不使查扣物丟失的責任。而且,你明知西瓜是易爛品、易丟品,為何不當場處理、盡快處理,或幫瓜販處理掉瓜再處理占道經營問題,而非要將車和瓜在看車場鎖扣一段時間,再處理呢?據(jù)筆者所知,凡這類,看車場多是關系戶,扣那里一為收取高額看車費,二為讓被扣者受不了了,請客送錢。不知此次是不是這樣。 更重要的一個問題是:讓城管看中的看車場必定比較正規(guī),值班、進出必定很嚴。一般人,從這樣一個看車場里,偷走700余斤西瓜,不是容易的事。何況西瓜屬于笨重且相對不太貴重的物品,盜賊會來冒極大風險,費勁盜取這不值錢的西瓜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這就不能不令人懷疑,西瓜是不是被城管和看車場監(jiān)守自盜,分著吃了?非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具體事實和邏輯是這樣的。 若非如此,就請自鑒清白,而不要一味推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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