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捐款”何以總似“組織攀比”?
www.fjnet.cn?2013-04-26 10:07? 司馬童?來源: 我來說兩句
不為地震捐款,孩子就拽著家長衣服不讓走;孩子捐出了零花錢,回家后又委屈地告訴父母“老師表揚捐紅色的錢”。這是近日在北京幾家幼兒園傳出的消息。而在當?shù)氐牧硪凰踔?,老師拿本登記學生捐款數(shù),很多學生跟風捐款超百元。多位家長表示,這些募捐變了味兒,覺得學校和老師強制孩子多捐款。(4月25日《新京報》) 每逢捐款賑災(zāi),每有校園募捐,類似這樣“組織捐款”更像“組織攀比”的家長糾結(jié),可說歷來便是一個“保留話題”了。而孩子們的捐款情緒,其實也是現(xiàn)實社會的一種矛盾縮影,針對“一方有難,八方支援”的慣用做法,恐怕已有越來越多的愛心公民早想吐槽:拜托,請別再來“組織”我的個人捐款行么! “人字的結(jié)構(gòu)是相互支撐”——心系災(zāi)區(qū)、情暖災(zāi)民,當然是社會各界義不容辭的責任。然而,公民個人如何去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地奉獻愛心,卻怎么說也是一件“我的選擇我做主”的事情。但許久以來,在局部地區(qū)和一定范圍,這樣的個人善舉和善行,則往往都被某些單位和部門,當作一種天然的“集體權(quán)力”,習慣成自然地“集中組織”了起來。于是,先捐后捐、明捐暗捐、多捐少捐等等,也便漸漸形成了固有安排與模式;公民的個人意愿和想法,在這種“組織捐款”的規(guī)制下,反倒顯得無足輕重,甚至忽略不計了。 主動“代表”各人愿望,把賑災(zāi)捐款“組織”著來搞,看起來頗是顯得“眾人拾柴”、“眾志成城”、“眾望所歸”。但這樣的場面經(jīng)歷多了,人們也不難發(fā)覺,有些“組織捐款”的用心和用意,未必不存“簡單操作、速展亮點”的攀比邀功之想。因著“組織”之下的睽睽眾目,因著領(lǐng)導(dǎo)干部的“帶頭引導(dǎo)”,善識時務(wù)者豈敢再有“私心雜念”,或是游離“組織”安排的“特立獨行”?那么,心甘情愿也好,迫于無奈也罷,反正一幕“踴躍捐款”的“動人場景”必然出現(xiàn),若有新聞媒體聞訊而至、率先報道,那就更是“捐”有所值、皆大歡喜矣。 奉獻愛心總有途徑,捐款賑災(zāi)也需“出口”。說實在的,許多公民并非不懂得募集捐款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而是認為,這種“組織”和“引領(lǐng)”,應(yīng)當是充分釋放個人意愿的“自選動作”,而不該異化和固化為“我說你做”的硬性干預(yù)。事實上,目前一些官辦慈善機構(gòu)何以弄得民心大失,一個頗為重要的原因,便是這些納捐機構(gòu)長期無憂無慮,只需例行公事地收集“組織”而來的公益善款,就可夸夸其談地唏噓工作實績。 “組織捐款”不是“組織攀比”的堂皇捷徑,更不是嬌生慣養(yǎng)一些“慈善閑人”的制度溫床。就目前某些官辦慈善機構(gòu)的公信不足來看,為了有效提升其“主動找食吃”的運作能力,倒還真的有必要鼓勵一些公民和人士直言不諱:別來“組織”我的愛心捐款! |
- 責任編輯:唐麗萍
- 打印
- 收藏
- 發(fā)給好友
-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4-23]為災(zāi)區(qū)捐款捐物體現(xiàn)企業(yè)責任擔當
- [ 03-13]“以利誘之”恐難燃捐款者慈善熱情
- [ 03-13]“優(yōu)先救助捐款者”讓人擔憂
- [ 01-23]你跟我談表演,我跟你比捐款?
- [ 12-24]“不自愿”的捐款豈不成了強制收費?
- [ 11-21]從捐款買菜看收入倍增的緊迫性
- [ 11-15]“慈善透明”遠比“捐款便利”更當緊
- [ 10-08]“捐款自己交銀行”讓人揪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