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滿貪官入編,吃掉了多少政府公信力?
www.fjnet.cn?2012-08-01 10:41? 王垚烽?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近日,江蘇省鹽城市阜寧縣政府被曝于2009年時以政府公文形式,要求各機關事業(yè)單位對緩刑期滿人員進行安置入編且部分人員存在吃“空餉”現(xiàn)象。知名爆料人、網(wǎng)友“周筱赟”稱,61人刑滿后重新安排工作,進機關入事業(yè)編制?!皳?jù)我后來獲得的部分名單,這些人多為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全是因受賄罪判刑?!睂Υ?,當?shù)卣貞Q,此舉有政策依據(jù)。(7月31日央視) 貪官出獄為何還能重返體制內(nèi),而且不上班吃空餉?這讓千軍萬馬考公的大學生、辛苦工作三十年卻還是臨時工的人大代表田秀英情何以堪?對于這種為貪官“養(yǎng)老”的做法,阜寧縣政府搬出了江蘇省人事廳的文件,并特別強調(diào)“2004年11月11日”這個時間點的意義,試圖以此為自己的行徑披上一層政策是迷彩服。 殊不知,這種做法不僅是在鉆政策的空子,而且涉嫌違反人事部《事業(yè)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有關問題的解釋》有關“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必須在本地區(qū)發(fā)布招聘公告,采用公開方式對符合報名條件的應聘人員進行考試或考核,考試或考核結果及擬聘人員應進行公示”的規(guī)定。阜寧縣政府企圖以省廳的“下位法”對沖部委的“上位法”,有違基本的法律常識,難怪會招致“憑什么以一張違法文件的形式,要求安排判刑公務員進入事業(yè)編制吃空餉?”的質(zhì)疑和指責。 退一步講,如此安置刑滿貪官即便合乎政策法律,也是不妥當應該被叫停的,因為這其中還牽涉到一個行政倫理和政治道德的問題。相比政策規(guī)定,后者對于公眾感受、民心向背、政府公信力的影響無疑更甚。一旦處理不當,很容易誘發(fā)民間的各種猜想、催生各種謠言。事實上,目前對于阜寧貪官入編吃空餉,網(wǎng)上已經(jīng)有了“頂包說”、“事前安排說” 等說法,這一輿情的變化理應引起當?shù)卣母叨戎匾暫头此肌?/p> 在分析近期發(fā)生的一連串群體性事件時,無論是專家學者,還是媒體公眾,都不約而同地提到了政府公信力不足的問題。政府公信力何以羸弱并不斷流失?這固然是個多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比如脫離群眾、閉門決策、三公浪費等都會導致公信力下降,但官員腐敗無疑是其中最致命的一個因素。這就是為何溫家寶總理要一再強調(diào)“腐敗問題解決不好就會‘人亡政息’”,也是為什么當有人提出“要適度容忍腐敗”時會遭到社會各界的集體圍剿。 地方政府必須明白,“優(yōu)待”違法同僚,為他們“挖坑”養(yǎng)老所收獲的情感資本,根本不足以抵支公信力流失帶來的執(zhí)政風險。相反,它還會使自身施政陷入“塔西佗陷阱”,無論出臺什么政策、上馬什么工程,哪怕其有利經(jīng)濟發(fā)展、能夠增加就業(yè)都會遭遇輿論的反對、民間的抗爭,從而導致地方管理寸步難行,甚至遭遇人身羞辱。因此,不論是從因應民間反腐呼聲,還是重塑政府形象的角度來說,阜寧縣政府都不該“放行”刑滿貪官入編,何況還是吃空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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