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17日,已經(jīng)提交的個稅修正意見超過22萬條,創(chuàng)人大單項立法征求意見數(shù)之最。10余位專家就個人所得稅法修正案草案發(fā)表意見,多名專家表示個稅3000元起征標準已很高,不宜再上調(diào)。(5月18日《新京報》)
關于個人所得稅法修正草案,這次全國人大作了十分正確的決定。暫緩表決,先向國民征求意見。22萬條國民意見,創(chuàng)人大單項立法征求意見數(shù)之最,雄辯證明全國人大比那些專家們更了解民意,更清楚億萬國民對個得稅的是是非非。按理說,在很多法律法規(guī)出臺前都有征求國民意見先例的今天,在尊重民意成為立法執(zhí)法從政執(zhí)政慣例的政治文明臺階上,本次個人所得稅法修正草案送交全國人大審議表決前,有關部門就應當先行充分征求國民意見,尊重民情,吸納民意。
既然全國人大代表民意,代替送交草案的有關政府部門,就個人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廣泛征求社會意見,收集到22萬條意見之多,就該讓有關政府部門感到震驚,感到愧疚,這些部門的專家們也該感動,甚至汗顏。不料,專家們根本就不買22萬條意見的帳,就不買全國人民的帳,也就不買全國人大的帳。不虛心接受意見,不認真開懷納諫,不仔細研究民意,而是再次固執(zhí)己見,依舊強調(diào)個稅3000元起征標準已很高,不宜再上調(diào)。閉門出草案,是傲慢;閉耳拒民聲,是偏見。
看看專家們的傲慢與偏見,價值幾何。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學院教授朱青提出,發(fā)達國家減除費用標準相當于居民月平均工資的24%至40%左右,而草案規(guī)定我國的減除費用標準相當于月平均工資(約2800元)的100%,遠高于發(fā)達國家的水平。朱青為什么不考慮我國職工工資僅有發(fā)達國家職工工資幾十分之一?在一次社會分配中,我國百姓收入占GDP比重為15%,西方國家接近30%;我國更多的稅隱蔽在商品價格中,即使取消個得稅,還是重稅國家,難道朱青真不知道?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研究員孫鋼認為,從2008年到現(xiàn)在,我國物價水平上漲了10%到15%,據(jù)此計算,減除費用標準應提高到2200元左右,草案的規(guī)定高于這一水平。請問孫鋼,你是否知道,陳志武曾以1995年的100為基數(shù),到2007年國家財政稅收總體增長5.7倍,平均每年上升16%;而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在12年只增長1.6倍,平均每年增長8%;更慘的是農(nóng)民人均純收入只增長1.2倍!這幾年政府財政收入增長速度仍是GDP的兩倍,而百姓收入的增長仍低于GDP增長。
國家稅務總局稅收科學研究所所長劉佐說,除法定減除費用外,“三險一金”已經(jīng)從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按照3000元標準計算,實際扣除額為3896元,這標準已經(jīng)很高。請劉佐明白,你只是證明企業(yè)不堪重負,除了壟斷國企外,一般企業(yè)尤其是無法走歪道的民營企業(yè),已沒有多少余地給職工提高工資,需要國家為企業(yè)減負。另外,“三險一金”難道是個得稅應稅額?作為稅務專家,為什么不提倡與國際接軌,按年收入、按家庭征收個得稅?這樣是否更符合個得稅本意?
財政部曾表示,個稅免征額若上調(diào)到5000元,則只有3%的人納稅,這個稅存在的意義就不大了。請問財政部,是否知道黨中央國務院正在大力促進國民消費,促進內(nèi)需,讓百姓共享改革發(fā)展成果,為此,要改善目前極不合理的一次分配比例,大力提高(準確說是恢復)勞動者的應得工資?雖然工資倍增計劃,對于普通老百姓來說,很可能是海市蜃樓,望梅止渴,但是萬一中央拿出有效決策,真的大幅度提高百姓收入了呢?財政部有那么多智囊專家,怎就沒有一點預見性?
曾有哲人說,你不要企圖說服別人接受你的意見,只有等候持不同意見者都離開這個世界。22萬條民意,都撼不動專家們的傲慢與偏見,本文理所當然的結(jié)果是,說了也是白說。只是閑來沒事,白說也還說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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