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公共利益”不應成被利用的馬甲》
今年春節(jié)前,江蘇常熟市琴湖片區(qū)八百戶居民突然被告知,自己尚未滿10年房齡的房屋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將在15天內被收回。隨之而來的就是拆遷。這次拆遷范圍涉及34萬平方米的土地,為的是實施“琴湖片區(qū)綜合改造”工程,把這里建成常熟未來的“休閑商務區(qū)”,據稱這么做的法律依據是“公共利益”。
建成不到十年的房子就拆了,國人又有安土重遷的傳統(tǒng)。這對那些居民來說,無異于一場災變。所謂民生,衣食住行,住是最需要穩(wěn)定的;何況十年前準備入住房子時,投入了多少精力、物力和財力!十年生聚,毀于一旦。說拆就拆,一切都要重新開始:又要過渡,又要租房;新房到手,又要重新裝修。心力憔悴,莫過于此。
我自己居住的小區(qū),和常熟那個小區(qū)的情況一樣,很難想象,哪天一道拆遷指令下達,小區(qū)一片雞飛狗跳。我個人更是不知如何是好。權力啊權力,你太強勢,只要你一個意志,便能搞得八方不安。不是一天到晚強調穩(wěn)定嗎?十年一動遷,穩(wěn)定又何在?家不穩(wěn),戶不定,社會穩(wěn)定又何來?
今年4月,《南方都市報》刊登過一則報道《拆遷小區(qū)業(yè)主張貼死亡告示》,報道中提到的也是江蘇的一個城市。常州市的新堂花園1996年前后建成,2009年,常州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決定拆遷該小區(qū),用于打造綜合商住區(qū)。報道說:“面對拆遷,業(yè)主們心力交瘁。去年12月,與4號樓相鄰的3號樓內,有位70多歲的老太太上吊自殺,并留下遺書說,是為非法拆遷而死?!币晃粯I(yè)主為原地拆一還一以及裝修過渡等費用,干脆貼出告示:“如若不行,那就免談。如再來騷擾,我一不警告,二不報警……,直接性送你們歸西?!?/p>
那個小區(qū)建成不過十三四年,便面臨拆遷命運。常熟這個更進一步,還不到十年,就要變成一片瓦礫。如此短周期地建了拆、拆了建,這哪里是城市建設,分明是勞民傷財!可怕在于,如果是當令者自己家的房子,斷不會十年一拆;而八百戶人家的房子,它就能紅筆一圈,說拆就拆。
常熟市該小區(qū)建設于2002年,當時完全符合市政規(guī)劃。不過八年,新的規(guī)劃出臺,所以它的命運只有一個字:拆。什么叫城市,原來城市就是權力者眼前的一盤棋,它可以任意“象飛日,馬走田,車打隔子炮直線”,數百戶居民果然就是你們棋盤上的卒子,輕輕一捏就起來?
當然,拆遷理由很冠冕:公共利益。然而,該小區(qū)拆遷后的用途居然是“休閑商務區(qū)”。這是哪一門子的公共利益?何況數百戶居民的利益難道就不公共?沒有理由讓市民的居住民生讓位于休閑娛樂。兩者孰輕孰重,不言而喻。
可笑的是,當地官員這樣解釋公共利益:“第一是市委市政府定下來這樣一個項目,第二我們有前期支撐材料……”第一條和公共利益有何關系?或者說,在權力那里,權力意志就是公共利益。然而,看上去公共利益不過是權力意志的馬甲。躲在權力意志之后的,卻是權力本身的利益。
前邊我曾說過“這哪里是城市建設,分明是勞民傷財”。但,我要補充的是,只要看看當地政府屆時推出的地價拍賣是多少,再看看它為800戶支付的拆遷補償是多少。這之間是減法,減完了,便是政府這次的拆遷進項,地球人都知道這是一筆什么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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