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名為《震驚:海淀區(qū)此次限價房申請者全是專利局的,要團購???》的帖子日前出現(xiàn)在某論壇上,引起了廣泛的關注。有網友上傳了一份來自北京市海淀區(qū)房屋管理局的公示表格截圖,一長串密密麻麻的名單中,限價房所有的申請者均來自國家知識產權局。記者經過核實,確有此事。(8月11日《廣州日報》)
本人見過不少政策性住房申請者的信息公示,但從沒有見過這樣離奇的公示信息。一是專利局188名申請者中,只有7人在“人均住房使用面積”一欄中填寫了相關的數字,其余181名申請者究竟是無房還是不愿填寫住房信息,不得而知。
二是在家庭年收入一欄中,有公務員家庭年收入只有11.1元,而其相對應的家庭總資產凈值為15.6萬元。如此荒唐的公示信息,竟然通過了層層審核,還掛在了房地產主管部門的官方網站上。
更讓人驚詫的事情還在后面。據房地產管理部門人員披露,“這是專利局找北京市建委協(xié)調的,建房供地等都由他們解決。只是通過我們區(qū)里走下程序,公示一下,這次的限價房不占區(qū)里的名額”。我以為,建房供地自己解決,表明這起公務人員團購限價房,更像是一起單位自建房或是集資建房。
早在2007年,國務院就叫停了國家機關集資合作建房,以遏制福利分房?,F(xiàn)在,國家專利局為公務人員供地建房,很像是集資建房的回歸;與過去不同的是,僅僅是在房管部門走個過場、做個樣子,而且,走過場也不用心,上演了年收入11.1元的荒唐劇。
眾所周知,無論是經濟適用房還是限價房,都是國家政策性住房,理應按照國家政策統(tǒng)一分配,按照規(guī)定公示個人信息。而專利局公務人員團購限價房,不僅不按規(guī)定認真填寫、審核公示信息,而且自己供地建房,與國家統(tǒng)一安排的住房保障計劃無關——“不占區(qū)里名額”就是例子。
我以為,公務員家庭年收入11.1元,折射出政策性住房管理有時就像是擺設。某些申請者以應付、糊弄的心態(tài)對待,而層層把關的部門就像是一個個木頭人,所以才把十分荒唐的信息公示于天下,任由“11.1元”戲耍政策和監(jiān)管。
在高房價時代,確保住房公平無疑十分重要,尤其在政策性住房問題上,不能因為某些人是國家部門公務員就可以享受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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