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上搶購年貨陷阱多 福建工商消委會為您支招
2015-02-26 10:19:18? ?來源:新華網福建頻道 責任編輯:林誠悅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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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倉1折起”、“紅包搶不停”、“0.1元秒殺”……羊年春節(jié)將至,各大電商平臺又辦起了“年貨節(jié)”,花樣百出的廣告語刺激著人們網購的欲望。今日,福建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和福建省工商局網監(jiān)中心聯合發(fā)布消費提醒,提醒大家網購雖方便,陷阱也不少,網上搶購年貨請擦亮眼。 陷阱一:隱藏的霸王條款 支招:霸王條款可視而不見 近日,在福州打工的小陳,在某團購網上購買了一臺手機,想回家后可以用上新手機。收到貨后,小陳發(fā)現手機運行特別卡,還自動偷跑流量下載安裝許多莫名軟件,小陳便和賣家商量退貨。但商家說:小陳下單時,商家已經通過“溫馨提示”告知其交易合同:售出產品只換不退。小陳只有點擊“我同意以上交易協議”之后,該訂單才會成功生成,因此不同意退貨。 很多網友都有過類似小陳的遭遇。當前大多數商家都要求網購消費者必須經過網上注冊,并同意其提前制定的交易協議后方可成為網站會員,否則不具備交易資格。一些商家便在這些網友大多不會仔細讀的合同中,隱藏了一些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guī)定,以此來減輕、免除商家義務。 福建省消委會表示,諸如“售出后概不退換”、“只換不退”、“單方任意解除合同”等霸王條款,對消費者而言有失公平,合同就會自動失效。遭遇類似糾紛,消費者可以直接向12315投訴,也可通過訴訟確認合同條款無效。 陷阱二:商品以次充好 支招:及時保存網購電子數據 楊女士趁打折從網上購買了20箱美白面膜,準備屯點年貨回家分親朋好友使用。收到貨后,楊女士拆開了其中3箱使用,使用后發(fā)現作用不大。于是她聯系廠家進行咨詢,廠家人員要求她提供相應的防偽標識碼進行查詢,楊女士這時才發(fā)現只有兩箱有防偽標識碼,其他都沒有。購買的大部分面膜包裝雖然與正品類似,但和正品根本不是同個牌子。 楊女士提出退貨,商家拒不同意;楊女士準備向平臺投訴,但是搜集證據時卻犯了難。不少網友也都碰上過這樣的難題,電子交易,賣家可以隨意更改網站內容,消費者很難固定證據,怎么才能證明商家以假亂真、以次充好呢? 福建省工商局網監(jiān)中心提醒消費者,有三類證據必須保留:買賣發(fā)票、快遞單以及網上聊天記錄。執(zhí)法人員說,和賣家交流時,消費者一定要仔細詢問細節(jié)問題,特別要把網站宣傳、介紹產品的廣告詞復制到聊天內容,以此來固定證據。同時,消費者也可以通過下載“存證云”之類的免費第三方電子數據司法存證軟件進行電子證據的科學存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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