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回應個稅改革免征額等三焦點
來源:新華網(wǎng) 2011-06-02 編輯:唐麗萍
記者:財政部曾表示,上調免征額是對所有人的減稅,對低收入者減得少,對高收入者減得多,無法真正發(fā)揮個稅“削峰平谷”的作用。然而,社會各界仍有相當一部分聲音希望免征額再提高一些。如何看待這種呼聲? 中國法學會財稅法學研究會會長劉劍文:應該說3000元的免征額是在前幾次調整幅度基礎上的一種相對平穩(wěn)調整,背后也傳遞出個稅免征額將實行“動態(tài)調整”的積極信號。也就是說,今后免征額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會隨著我國物價匯率變動以及居民基本生活消費支出的變化實行動態(tài)化調整。同時,免征額也不宜調得過高,否則個稅納稅面過窄,不利于提高公眾納稅意識,稅收大幅下降也不利于增加財政用于公共服務的支出。 郝如玉:不能忽視上調免征額的負面作用。單純提高免征額對所有人都會帶來減稅,但對縮小貧富差距具有反向調節(jié)作用。收入越高的群體減稅越多,而低收入群體受益相對較少。因此,上調免征額的改革數(shù)額宜低不宜高,應該與級距和稅率的改革共同進行。應多調級距和稅率,少調免征額,這是降低中低收入人群稅負和提高高收入者稅負的關鍵舉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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