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漫畫/高俊夫
近日網傳內蒙古草原豪車扎堆,有報道稱,車都是“領導的”,“他們喜歡拍馬”。據央視報道,事發(fā)在6月29日,錫林郭勒盟西烏珠旗舉辦攝影展,車隊共17輛越野車,3輛為公車,使用者是內蒙古政協(xié)前副主席、政協(xié)前秘書長和西烏珠旗政協(xié)副主席等三人。目前,當地紀委對此事正展開調查。
乘公車去“拍馬”是否違規(guī)
退休官員去拍馬,卻要遮擋車號牌,說明他們本就明白,公車涉嫌私用會被群眾發(fā)現,所以心虛不敢光明正大地上路,只好遮擋。轉作風,也別遺忘了退休官員這一群體。
退休的領導原本有個愛好無可厚非,在茫茫的大草原“拍馬”也是一樁美事。然而,再怎么說,這都應是個人的喜好而已,與他人無關??墒?,從目前報道此次“拍馬”的規(guī)模上來看,顯然不合理——17輛越野車,其中3輛公車,加上其他“作陪”的人,已然超出個人愛好的范圍。
當然,最引人注目的應該是:此次采風“拍馬”,其中有1輛未掛牌照、另3輛的號牌都用迷彩布遮擋。不管有沒有退休,作為官員,本應該帶頭遵守交規(guī),同時也當熟知新交規(guī)中“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guī)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一次扣12分。
這恐怕不在于他們不知道遵守交規(guī)的必要性,也不在于他們是多么的法盲,而是他們明明知道,公車涉嫌私用來去“拍馬”會被民眾發(fā)現,所以心虛,不敢光明正大地上路,只好遮擋。這正說明,在當前一些官員,包括退休官員,在八項規(guī)定跟前,轉作風仍存在流于形式、虛與委蛇的現象。明張旗鼓,暗避風頭,“硬政策”遭遇“軟抵抗”的情況也時有發(fā)生。
盡管,這些官員已經退休,恐怕他們的權力和影響力仍舊“退而不休”。從這次“拍馬”事件中,我們能看到,一次小小的采風,竟能動用3輛豪車,“退而不休”的權力不容小覷。試想,若是退休后過得清閑,原本無須坐公車去采風“拍馬”,即便為了公事坐公車也無須遮掩號牌,可偏偏相反。
其實,從這些官員的遮擋招數來看,他們最忌憚的還是民眾的眼睛。能想到遮掩車號牌上路,而不怕當地“公務人員”“作陪”,正說明了這一點,欲蓋彌彰之事,總會被民眾“揪出來”。當前,大家都盯著官員轉作風,但幾乎限于在職官員,退休官員鮮少提及。這也提醒我們,對于轉作風,也別遺忘了退休官員這一群體。
最后,除了“作陪”的攝影愛好者,被曝出的“還有不少在職的當地盟旗的政府公務人員”,都有哪些公職人員,必須也得再挖一挖,看看他們是不是也跟著來“拍馬”的。
□王小異(媒體人)
退休官員用車制度須改革
“拍馬”事件,讓我們再次聚焦于退休干部用車制度,要破解這一難題,各個地方細則不一樣,但“退下來的官員不再配備專車”大方向已然明朗。
能夠組成如此大規(guī)模的隊伍前去“拍馬”的,恐怕“老同志”的動議起很大的催化作用。尤其涉及退休官員涉嫌公車私用,我們不妨從一些“老同志”的視角,看看公車改革的必要性。
我關注車改,也注意到“老同志”對車改的態(tài)度,這種態(tài)度在某種程度上也決定了車改的“生死”。以安徽為例,《科技日報》1999年1月30日“公車改革潮涌何方?”一文透露,安徽省在副省級以上離退干部中實行用車制度改革。按照自愿選擇的原則實行“新舊用車辦法雙軌推行”。新辦法規(guī)定:取消專車,改暗補為明補,由財政每年按定額發(fā)放交通費補貼,正省級干部每人每年2.4萬元,副省級2.2萬元,享受副省級2萬元。實行包干使用,節(jié)約歸己的辦法。公車有償使用,半年結算一次,共有28位副省級離退休干部選擇了新辦法。新辦法實施后,用車次數和公車行駛里程明顯減少。遺憾的是,愿意改革的老干部越來越少。
去年,一條安徽車改消息也引起我的興趣:安徽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在回答合肥代表團王秀麗代表提出的“建議削減或取消一般單位及干部的公務配車,公務出行盡可能拼車,一般性公務以及異地交流干部盡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可予以交通費報銷或補貼”時答復說:按照新的核編標準,退下來的省級干部不再配備專車,其用車納入離退休干部用車編制管理,減少省級干部專車;離退休干部保障用車調整為“不論級別,按單位離退休干部實有數,50人以下1輛、50人以上2輛”配備,減少了廳級干部離退休用車,壓縮了車輛編制。這說明1999年的安徽老干部車改基本上是失敗的,現在要重新制定“老同志”車改方案。
說實話,“老同志”熱愛攝影藝術也沒有錯,但是,能不能以更低成本的方式去呢?大家集體坐大車去也未嘗不可。在大草原上,大排量的越野車固然好,但是在照片上我們也看到有轎車跟在后面,可見也不是非要越野車不可。按照規(guī)定,越野車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能夠使用,而不是拿來搞攝影創(chuàng)作的。
此次“拍馬”事件,讓我們再次聚焦于退休干部用車制度,各地都有相關措施出臺,但“退下來的官員不再配備專車”大方向已然明朗。
□葉青(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