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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內蒙古自治區(qū)紀委調查組公布了“拍馬”事件的初步調查情況,當天前往攝影基地的車輛共計18輛,其中4輛為公車。下一步,內蒙古紀委將對自治區(qū)政協(xié)機關車輛配備及管理等方面的問題進行調查并提出處理意見。(新華網2014年7月10日)

      鬧得沸沸揚揚的“拍馬”事件已有幾天了,這起由內蒙古地方政府主辦、當地攝影家協(xié)會等單位承辦的藝術采風活動,因為車容豪華、大量越野車牌被擋而被“好事者”“偷拍”上網,引發(fā)輿論廣泛質疑。在持續(xù)發(fā)酵的輿論態(tài)勢面前,當地迅速成立調查組,調查該事件中的違規(guī)違紀問題。從目前披露的情況看,該事件的確存在公車私用現象,的確有相當級別的離任干部和在職干部參與其中,給黨和政府形象造成了極大的不良影響。在重拳反腐,從嚴治黨的今天,嚴厲懲處違規(guī)違紀干部,既是重塑黨委政府公信力的法寶,也是廣大人民群眾的真切期盼。只希望當地能夠繼續(xù)公開透明地調查處理此事,積極主動地給社會公眾一個清晰明白的交待。

      在數碼設備異常先進的今天,人人都可以成為“拍客”,國家公職人員也是有七情六欲的社會公民,業(yè)余時間培養(yǎng)高雅的興趣愛好,利用數碼設備拍馬、拍人、拍風景,既符合法律法規(guī)要求,也屬人的本性始然。正如內蒙古“拍馬”事件中的國家公職人員,他們跟隨專業(yè)的藝術社團赴攝影基地拍馬,這本身沒有錯,團結廣大藝術工作者也屬于其工作職責之一,但正確的事情卻因為部分人員的“特權”思想以及組織者的疏忽大意,在網絡上下造成了極壞的社會影響。試想,如果組織者能夠租用兩輛大客車,把所有人員統(tǒng)一拉到拍攝地點進行拍攝,會有這樣的事出現嗎?如果參與其中的國家公職人員稍微有一些網絡媒介素養(yǎng),會出現這樣的事嗎?

      在該事件中,有一個值得注意的細節(jié),那就是眾多越野車擋住了車牌,也正是這個細節(jié)成為了輿論的導火繩和炒作點。這說明很多人心里還是比較虛的,還是怕輿論監(jiān)督的,但他們仍然抱著僥幸心理浩浩蕩蕩地出發(fā)了,從而引發(fā)了網絡輿情事件。事實上,這種僥幸心理不僅僅存在于這群“拍馬”人的隊伍中,在很多人的內心深處也都或多或少存在。殊不知,正是這種僥幸心理,讓很多人栽了大跟頭。我國現在已是有著6億多網民的互聯網大國,網民隨時隨地都可以利用手機把身邊的所見所聞拍攝記錄下來,然后發(fā)到互聯網上。在全天候、多角度的監(jiān)督環(huán)境中,國家公職人員必須慎言、慎行、慎獨,從內心深處根除僥幸心理。只有這樣,我們才可以心安理得的想拍什么就拍什么,否則,不栽在拍馬上,也會栽在拍花上。

      網絡時代,“拍馬”有風險,諸君需謹慎,國家公職人員更應牢記。

      據中共內蒙古自治區(qū)紀律檢查委員會網站消息,內蒙古紀委對“大排量越野車遮擋號牌采風 ‘拍馬’”一事進行調查。調查結果表明,此次活動車輛共計18輛,其中4輛為公車。此前媒體報道反映的6輛大排量越野車中,2輛為自治區(qū)政協(xié)公務用車,1輛為西烏旗政府接待用車,1輛為私家車,2輛為私企車。(7月9日 中國新聞網)

      不過,除了查清拍馬豪車所屬部門外,內蒙古紀委調查地還頗為“深入”,洋洋灑灑的1500多字調查報告中反而充滿了一片正能量。首先,介紹了“草原情·牧民心中的夢”牧民攝影大獎賽有多正規(guī)、多官方、多受當地牧民喜愛,多受“有關部門”肯定。其次,報告雖然沒打算批“虎”,卻是拉到了一大群“虎皮”:自治區(qū)政協(xié)民族文化促進會、自治區(qū)文聯、央視網絡電視臺、西烏旗黨委政府、自治區(qū)攝影家協(xié)會等,而幾位涉事領導是“按照自治區(qū)政協(xié)辦公廳通知,錫盟政協(xié)明傳電報給西烏旗政協(xié)”而來的,同行的還有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xié)會副秘書長趙勝利,中國網絡電視臺國際傳播事業(yè)部運營部副總監(jiān)烏日娜,自治區(qū)文聯副主席、自治區(qū)攝影家協(xié)會主席額博,西烏旗旗長朝魯以及旗政協(xié)主席孟克等有關領導,以及新華社內蒙古分社任軍川、人民日報內蒙古分社吳勇等媒體記者。不過,調查報告卻忽略了一個事實:這些媒體與部門領導是來支持攝影大賽的,并不是來支持某些官員開著豪華公務車擋上號牌來拍馬的。

      對于整個“拍馬”事件最核心問題,報告卻只用幾十字一略而過:“按照活動安排,6月29日清晨,參加攝影大獎賽的攝影愛好者前往西烏旗攝影家協(xié)會攝影基地――烏蘭哈拉嘎蘇木巴棋寶力格嘎查采風。娜仁、陳毅民、額博、孟克等同志也一同前往。采風結束后,各自離開。”并特別強調了娜仁、陳毅民、額博、孟克等同志是雙休日放棄了休息參加此次活動的。還強調了新華網、央視網、《內蒙古日報》、內蒙古電視臺、《北方新報》等媒體也進行了報道,一方面批評此次負面事件源自這幾家新聞單位記者吃飽了撐的,吃里扒外,一方面幫領導表達心意:“我們是犧牲雙休日,沒要加班費,踏著正能量,沿著光明大道而來滴,即使有點錯,你打我兩下--你下不去手,你罵我兩句--你張不開嘴,反正你原諒我也來了,不原諒我也走了,原諒不原諒我都帶著誠意撲面而來,坐著豪華公車款款而去了!”

      洋溢著一片正能量的“拍馬”調查報告并沒有回答新華網的“拍馬三問”:有無公車私用?誰謀劃的遮擋號牌?交警有沒有不作為?而這“拍馬三問”才是調查報告應該回答的,也是全國人民最關心的。那么為什么調查報告要避重就輕呢?當然還是“有關部門”在繼續(xù)“拍馬”。

      對此,筆者還想再多三問:既然是沿著“光明大道”而來,為什么心中有鬼車牌要遮遮掩掩?多輛排氣量均在4.0L以上的大排量越野車里各坐一位領導,難道他們個個體重千斤嗎?我們知道,草原上并沒有陡坡山路,公路網也早已四通八達,價格超百萬的雷克薩斯GX460,豐田land cruiser(陸地巡洋艦),此種標準與價格的公務車是自治區(qū)政協(xié)和西烏旗政府的剛需嗎?今年3月12日,習總書記帶領中央政治局領導們到北京郊區(qū)山上植樹,都是集體乘坐中巴車,習總書記與李克強每次到地方視察調研,也都是多人一起乘坐中巴車,相比之下,這些領導真是好大的官威呀!


      “目前,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看得出,此1500字的正能量調查報告只是輿情試水,要看看全國人民和中紀委的反應再做打算。“會說的不如會聽的,會寫的不如會看的”,中央書記處書記、中紀委常務副書記趙洪祝1965-1976年曾在內蒙古扎蘭屯軍馬場任牧工、政治處干部,軍馬局政治處主任,牧馬、訓馬、套馬技術,相信趙書記早已輕車駕熟。

      2011年11月19日,工信部、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中央直屬機關事務管理局聯合下發(fā)《黨政機關公務用車選用車型目錄管理細則》,規(guī)定一般公務用車和執(zhí)法執(zhí)勤用車發(fā)動機排氣量不超過1.8升,價格不超過18萬元。2004年4月28日,由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公開發(fā)布的《中央國家機關公務用車編制和配備標準的規(guī)定》中,規(guī)定部長級干部配備排氣量3.0升以下、價格45萬元以內的轎車,副部長級干部使用排氣量3.0升以下、價格35萬元以內的轎車。幾位參加此次拍馬活動的領導們對鏡之下,可會紅紅臉、出出汗嗎?這恐怕正是刻意遮掩車輛號牌的真正原因吧。可惜,刻意之間卻上了人民日報、焦點訪談和全國各大媒體頭條,并一不留神裝飾了無數電腦與手機屏幕。

      “目前,調查工作仍在進行中”,拍馬事件已過去快半個月了,調查出真相,嚴肅認真地做出處理結果真的如此艱難嗎?其實,對于那可預見的“警告”、“記過”、“限期整改”處分結果人們早已不關心,人們關心的是還有多少嚴肅的黨紀國法成為擺設,還有多少人打著各種光鮮借口頂風違紀,值此“七七事變”77周年,全國齊聲批判日本軍國主義妄圖復活之時,還有多少日系進口超標公車公然馳騁在中國大地上。八項規(guī)定、六項禁令、走群眾路線重回“兩個務必”,都在強調責任擔當、務實清廉、艱苦樸素、辦事高效的作風,對此,整個拍馬事件中哪些部門與領導該好好照鏡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呢?

      近日網傳內蒙古草原豪車扎堆,車都是“領導的”,“他們喜歡拍馬”。據央視記者了解,事情發(fā)生在6月29日,事發(fā)地錫林郭勒盟西烏珠旗舉辦攝影展,車隊共17輛越野車,3輛為公車,使用者是內蒙古政協(xié)前副主席、政協(xié)前秘書長和西烏珠旗政協(xié)副主席等三人。(《法制晚報》)

      內蒙豪車“拍馬”被曝光之后受到了廣大網友的關注,經過調查,一些“領導干部”浮出水面。事實上,領導干部有“喜歡拍馬”的個人愛好,原本并沒有什么不正常。但從大量細節(jié)來看,顯然又有太多蹊蹺。

      既然“拍馬”只是領導個人愛好、并非正經公務,何以要動用政府公車,并且是“價值百萬”的豪華越野車?再者,如果領導“拍馬”完全是堂堂正正的行為,又何以選擇如此“偷偷摸摸”的“蒙面拍馬”方式——“三輛車號牌都用迷彩布遮擋著”。曝光在廣大網友視線里的是幾名“前領導”,但是涉事的絕不可能只是這幾個人,幾名“前任”如何有能力如此興師動眾?想必在“遮羞布”之下還有更多我們更想知道的事實。

      在國家大力查出公車私用的今天,在節(jié)能減排被提上日常工作的今天,在艱苦樸素為民服務上升到一定高度的今天,開著大排量的豪華公車在大草原上“拍馬”,當真是拍在了“馬腿”上。因此,對于這起領導“拍馬”事件,真正值得關注和反思的,并非表象直觀中的攝影“拍馬”,而在于更深層隱蔽的作風頑疾和其他權力潛規(guī)則。希望在媒體的關注、群眾的監(jiān)督之下,這件事被完整真實的報道出來,涉事的機關也能治一治這作風之疴。

      近日,網傳內蒙古草原豪車扎堆,車都是“領導的”,“他們喜歡拍馬”。根據央視最新的報道,事情發(fā)生在6月29日,事發(fā)地錫林郭勒盟西烏珠旗舉辦攝影展,車隊共17輛越野車,3輛為公車,使用者是內蒙古政協(xié)前副主席、政協(xié)前秘書長和西烏珠旗政協(xié)副主席等三人。(7月6日中國廣播網)

      在被輿論圍觀整整3天之后,內蒙古越野車“拍馬”事件總算有了一點點進展,不僅當事人的官員身份得以查明,而且網友關于“是否存在使用公車”的猜測也被坐實。但顯然,相關疑問并沒有被完全澄清。

      比如,這3輛被私用的公車是哪個部門的,政府配備上百萬的豪華越野車干啥用,在公車使用日漸嚴格的情況下,這些退休官員又是如何將它們開出來的?又比如,政協(xié)攝影家協(xié)會組織這些老領導出游采風,究竟是為了拍馬還是“拍馬”?當然,最關鍵的問題還是,這3名被點了官職的“領導”究竟是誰,他們的行為是否觸犯相關規(guī)定,又會受到怎樣的處理?所有這些,公眾期待能有更明確的答復。

      說起來,相比整日沉醉于聲色場,領導干部能有些積極健康的興趣愛好,比如書法、攝影是件好事,中央也多次提倡。但現實是,官員的這些興趣愛好卻常常以一種扭曲、違規(guī)、挑釁公眾神經的方式來展現——霸占書協(xié)、畫協(xié)領導位置也好,使用公車“拍馬”也罷,當愛好與權力捆綁在一起,那么無論官員的興趣多么高雅,在外人看來都俗不可耐。遺憾的是,就目前的相關規(guī)定、制度設計而言,不僅無法規(guī)避這種結合,相反還為此創(chuàng)造了不小的空間。

      就拿“公車拍馬”一事來說吧,毫無疑問,在中央三令五申嚴禁公車私用的背景下,發(fā)生這樣的事情屬于典型的頂風作案。它反映出在一些地方,公車私用、權力濫用的積習之深、之頑固,以至于許多官員對此視若當然、用之坦然,毫無約束心。不過,考慮到當事人自治區(qū)政協(xié)前副主席的身份,以及時下各地對于官員退休待遇的規(guī)定,也不排除“公車拍馬”是“合規(guī)”的可能。

      畢竟,按照目前各地給予退休官員的“生活待遇”標準,當到自治區(qū)政協(xié)副主席這一級的官員,其退休以后的確享受繼續(xù)使用公車的“特權”,不僅看病、公出、學習有專車伺候,有些甚至還配有專職司機。也就是說,該名副主席這一次“拍馬”使用的很可能就是供他私用的“公車”,若真是這樣,即便輿論罵得再兇,也傷不了他們半點皮毛。問題是,公車是干嘛用的?過去那種給一定級別退休官員配備公車的做法是否合理,有無改革的必要呢?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要“規(guī)范并嚴格執(zhí)行領導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準違規(guī)配備公車”,而此次內蒙古“公車拍馬”事件無疑提醒我們,上述措施不應該僅僅針對在任官員,退休干部也需要被囊括進來。畢竟,“打虎”都已經不分在位還是退位了,那么在嚴禁公車亂用這件事上,又豈可還有例外呢?

      央視新聞:近日網傳內蒙古草原豪車扎堆,車都是“領導的”,“他們喜歡拍馬”。記者了解到,事情發(fā)生在6月29日,事發(fā)地錫林郭勒盟西烏珠旗舉辦攝影展,車隊共17輛越野車,3輛為公車,使用者是內蒙古政協(xié)前副主席、政協(xié)前秘書長和西烏珠旗政協(xié)副主席等三人。(7月6日,央視網)

      在廣袤的大草原上駕車馳騁,扛著長槍短炮對準馬群自由拍照,這樣的生活簡直太愜意,更何況還不用花費自己一分一毫。先不說在草原上駕駛越野車會不會破壞生態(tài)環(huán)境,也不說遮擋號牌、摘掉號牌是觸犯交通法規(guī),而是要問一問,為什么退休的領導還能如此呼風喚雨?為什么會有這么多人配合退休領導的“風雅”,趨之若鶩?

      此次拍馬事件中,政協(xié)副主席屬于地廳級別干部,且還是已退休人員。為什么這樣的公車超配無人監(jiān)管?為什么這樣的超配一直持續(xù)到了官員退休?難道說一日為官就能終身享福?據悉,之所以官員驅公車拍馬,是因為當地一個攝影協(xié)會舉辦了一個攝影展,而某政協(xié)副主席就是這個攝影協(xié)會的會長。那么說,這名退休的官員就是在該協(xié)會兼職了,這種“退而不休”發(fā)揮余熱的做法明明不符合中央禁令,為何也無人過問?

      官員雖然退休了,但是人走茶不涼,仍然有人唯其馬首是瞻。說到底,不是個人魅力有多大,而是權力的“余溫”在發(fā)揮作用。一些官員利用自己任職時積攢的影響力,在退休后“發(fā)揮余熱”,通過自己的老下屬、老部下、舊同僚等人脈關系,給他人謀取私利或牽線搭橋。而退休官員很大程度上等于是安全著陸,進入了“保險箱”,成為監(jiān)管的薄弱地帶。即便是有些行為越界,也很少有人會一本正經地跟老領導較真。正是因此,退休后的官員往往還是前呼后擁,也從來不缺少溜須拍馬者。

      目前,當地正在開展調查,希望這次事件后,不僅僅是當事人受到處分,其他退休干部也能吸取教訓。不要再用公權力附庸個人的風雅,也不要再用別有用心的討好拍那權力的馬屁。

      【“蒙面”的拍馬者被曝光了,將一種隱藏較深的“拍馬”現象,推到了我們面前?!?/p>

      近日,在內蒙古錫林郭勒草原爆出豪華車隊“蒙面”“拍馬”的事,雖然一些車牌被人為遮擋,有人還是在其中看到了官員的身影。據記者調查,事情發(fā)生在6月29日,事發(fā)地西烏珠旗舉辦攝影展,車隊共17輛越野車,3輛為公車,使用者是內蒙古自治區(qū)政協(xié)前副主席、政協(xié)前秘書長和西烏珠旗政協(xié)副主席等三人。(7月6日《法制晚報》)

      這是一個很有意思的典型故事,典型就典型在,它猶如一個隱喻,把反“四風”背景下一些地方官場與輿論監(jiān)督的“貓鼠游戲”展露無遺——民眾都在討厭權力濫用與虛張聲勢,某些人也知道自己的行為如果被曝光將“后果很嚴重”,但由于享受慣性又不愿意放棄昔日做派,于是有了遮擋住豪車牌照的“蒙面”;怎奈輿論具有強有力的監(jiān)督能量,被捂住的面孔也被扯下了面紗,“老領導”被暴露了出來,某些領域隱蔽存在的疑似“拍馬屁”也被扯下了蒙面布。

      拍馬者的“蒙面”,沒能遮住蒙面進行的“拍馬”,如果說這只是“退休老同志參與了民間活動”,估計沒多少人會相信。心里沒鬼,就不會遮遮掩掩,非要把代步工具的汽車牌照遮蔽起來;沒有特權,將車牌遮蔽的違法行為也不會逃過交警的眼睛……當表象違背常識的時候,質疑自然就要出現。作為退休官員,不是不可以有個人愛好,不是不可以參加采風活動,但如果其行為不是“普通公民”的身份,而是被鮮明地打上了“老領導”之類的烙印,即便你再強調領導是“退休”的,也難以逃避民眾對于特權的猜想。

      民眾會浮想聯翩,是因為現實當中,確實有很多官員有這樣那樣的興趣,為了迎合某些官員的“興趣”,很多下邊的人會費盡心思,以“文雅”的名義投其所好,官員高爾夫高手、官員釣魚高手、官員攝影家……在“高雅”的愛好之下,常常隱藏著另一種“拍馬屁”的模式,給領導送潤筆費的,給領導送高爾夫卡的,以“共同愛好”之名陪領導游山玩水的,這些行為中,公與私的界限常常被模糊掉,甚至動用公共資源“玩?!薄芭鸟R”,都有了堂而皇之的理由。這類現象在落馬官員胡長清等人身上,都一再地被驗證過。前不久某地的民主生活會,一個干部還曾自我批評說:自己癡迷攝影,曾開上公車全國到處采風……看來,這真不是孤例。

      在這樣的背景下,甚至“政協(xié)攝影家協(xié)會”,我們都不由得要警惕:這樣的協(xié)會是必需成立的,還是為政協(xié)組織某些特殊愛好的人定制服務的?這樣的組織,是純粹民間化的,還是注定要游離在公權與民間的夾縫中,如魚得水的?隊伍里面被關注的確實有“前副主席”“前秘書長”,但一定不要忽略,里面還有一個在任的“旗政協(xié)副主席”,他扮演了怎樣的角色?此外,“退休了”確實是個不錯的擋箭牌,但考慮到在當下現實里,一些“老領導”常常具有不容小覷的干預現實的影響力,恐怕無論如何也難以令其與“拍馬之外的影響”絕緣吧?

      拍馬(照)可以,但蒙著面拍馬就不可以;蒙面也可以,但蒙著面的拍馬(屁)就不可以。感謝“蒙面”的拍馬者,他們被曝光了,卻將一種隱藏較深的“拍馬”現象,推到了我們面前。在全國上下大反“四風”的當下,這種蒙面化生存,應該得到媒體的全面聚光;對于某些官員被隱蔽服務的特殊愛好,應該得到徹底的清理。

      近日,網傳內蒙古草原豪車扎堆,車都是“領導的”,“他們喜歡拍馬”。根據央視最新的報道,事情發(fā)生在6月29日,事發(fā)地錫林郭勒盟西烏珠旗舉辦攝影展,車隊共17輛越野車,3輛為公車,使用者是內蒙古政協(xié)前副主席、政協(xié)前秘書長和西烏珠旗政協(xié)副主席三人。(7月6日中國廣播網)

      在被輿論圍觀整整3天之后,內蒙古越野車“拍馬”事件總算有了一點點進展,不僅當事人的官員身份得以查明,而且網友關于“是否存在使用公車”的猜測也被坐實。但顯然,相關疑問并沒有被完全澄清。

      比如,這3輛被私用的公車是哪個部門的,政府配備上百萬的豪華越野車干啥用,在公車使用日漸嚴格的情況下,這些退休官員又是如何將它們開出來的?又比如,政協(xié)攝影家協(xié)會組織這些老領導出游采風,究竟是為了拍馬還是“拍馬”?所有這些,公眾期待能有更明確的答復。

      說起來,相比整日沉醉于聲色場,領導干部能有些積極健康的興趣愛好,比如書法、攝影是件好事。但有時,官員的這些興趣愛好也會以一種扭曲、違規(guī)、挑釁公眾神經的方式來展現——霸占書協(xié)、畫協(xié)領導位置也好,使用公車“拍馬”也罷,當愛好與權力捆綁在一起,那么無論其興趣多么高雅,在外人看來都“俗不可耐”。遺憾的是,就目前的相關規(guī)定、制度設計而言,不僅無法規(guī)避這種結合,相反還為此創(chuàng)造了不小的空間。

      就拿“公車拍馬”一事來說吧,毫無疑問,在中央三令五申嚴禁公車私用的背景下,發(fā)生這樣的事情屬于典型的頂風作案。它反映出在一些地方,公車私用、權力濫用的積習之深、之頑固,以至于許多官員對此視若當然、用之坦然,毫無約束心。這一現象需要引起重視并積極求解。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要“規(guī)范并嚴格執(zhí)行領導干部工作生活保障制度……不準違規(guī)配備公車”,而此次內蒙古“公車拍馬”事件無疑提醒我們,上述措施不應該僅僅針對在任官員,退休干部也需要被囊括進來。畢竟,“打虎”都已經不分在位還是退位了?!肮嚺鸟R”應當為部分思想松懈的領導干部敲響警鐘。

      (王垚烽)

      近日《人民日報》一則《大排量越野車在錫林郭勒盟草原牧區(qū)—遮擋號牌采風“拍馬”》的消息,在網上引起熱議。據了解,事情發(fā)生在6月29日,事發(fā)地錫林郭勒盟西烏珠旗舉辦攝影展,車隊共17輛越野車,3輛為公車。

      大排量的越野車車隊,不僅破壞了大草原的美景,更觸犯了相關黨政禁令,尤其是“八項規(guī)定”和領導干部的用車規(guī)定?,F在,當地紀檢的調查顯示,這個豪華的越野車隊中有3人系退休領導,分別為內蒙古政協(xié)前副主席、政協(xié)前秘書長和西烏珠旗政協(xié)副主席,也存在3輛公車私用的現象。加上《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明確禁止汽車遮掩號牌的規(guī)定,這幾位退休領導恐怕要引頸待戮、接受相關部門的處罰了。

      事實上,這件事帶給公眾的種種震撼和沖擊,是曝光出來的許多公眾并不常見的現象。公眾在這樣一起聲勢浩大的拍馬行動中,看到了一些或明或暗的潛規(guī)則,而這些潛規(guī)則似乎才是更為可怕的。

      一者,什么樣級別的領導公車,可以保留到退休?領導干部配車,一般情況下都是“省部級以上”才有專車。可是,在拍馬事件中,公車使用而且私用的情況卻是一個退休的地廳級別的政協(xié)副主席也有。另外,退休之后的領導沒有了公務,這還叫公務車嗎?

      二是,多少官員過著“退而不休”、在相關協(xié)會任職高層領導的生活?相關協(xié)會的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說,他們先是組織了一個攝影展,后又組織了這次采風行動,而某政協(xié)副主席就是這個攝影協(xié)會的會長。問題就來了,中央并非一次下過禁止退休領導在相關協(xié)會兼職的禁令,最近也有不少官員退出了一些協(xié)會,那么,這些官員又怎么還在攝影協(xié)會任職呢?

      三是,退休后的官員,仍然具有很大的魅力,從來不缺少前呼后擁的大場面,也從來不缺少執(zhí)鞭墜鐙者。退一步說,退休領導有一些愛好,修身養(yǎng)性、陶冶情操,不是壞事,但如果退休領導仍然動用公共資源去行一己之私,就顯然跑偏了。更要追究的是,這樣一個集結了如此多退休官員的協(xié)會,難道僅僅是為了攝影藝術嗎,主辦方和加入協(xié)會的會員,是為了陪領導攝影還是為了尋找攝影藝術?這些問題,都需要一一解開。

      事件曝光之后,自治區(qū)與地方兩級紀委都已展開調查,并表態(tài)如發(fā)現違紀問題,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理,并及時向社會公布。應該可以確定,相關人員接受組織處分只是時間問題了。整個社會也再一次看到了“網絡曝光”的巨大威力。但是,這樣一次拍馬活動所暴露出來的種種官場潛規(guī)則,卻仍然讓公眾揪心。

      王傳濤(山東教師)

      近日,網傳大排量越野車在錫林郭勒盟草原牧區(qū)遮擋號牌采風“拍馬”,據央視記者了解,事情發(fā)生在6月29日,事發(fā)地錫林郭勒盟西烏珠旗舉辦攝影展,車隊共17輛越野車,3輛為公車,使用者是內蒙古政協(xié)前副主席、政協(xié)前秘書長和西烏珠旗政協(xié)副主席等三人。

      豪華車隊在草原上拍攝馬群,這一蔚為壯觀的場面想不引人注目都難。就目前的信息來看,主要涉及在職官員公車私用,以及車牌違反交規(guī)等問題,但事件背后所展現出的,顯然不止于“記12分,罰款200”的教訓。

      活動組織者在受訪時強調,參與的領導有個是“我們自治區(qū)的政協(xié)副主席”,現在退休了,是內蒙古政協(xié)攝影家協(xié)會的會長。組織者并未對退休領導的身份諱莫如深,在對退休官員的身份安全“敏感度”上,這種心理恐怕頗具代表性,也從一個側面反映出當前退休官員群體的特殊處境。

      官員退休就是真正意義上的“無官一身輕”,不必再受紀律的束縛,可以放心參與商業(yè)和社會活動,這種想法在體制內外都很普遍。于是,相較于在職時的顧慮重重,退休后少有忌憚,讓官員們的退休生活有了相當的自由度,很多人都“退而不休”,廣泛涉足社會繼續(xù)發(fā)揮“余熱”。

      然而,無官職并不等同于無影響力,與普通人相比,退休官員們的活動范圍和能量明顯超出了一般水平。對相關領域和制度、人事的熟悉,以及長久以來積累的人脈等優(yōu)勢,讓退休官員們在地方上依然掌握著大量資源。解除了在職的身份限制后,反而能夠更方便、靈活地游走于政商之間,在促進地方發(fā)展的名義下,不乏直接和間接涉及到不同程度損害公共利益的違紀違法行為。

      其中一些曾經身居高位的官員,“凝聚力”尤其可觀。雖不排除“老領導”與在職官員們私交甚好的人情常態(tài),但無論是社會還是官場,更看重的恐怕還是“老領導”的面子,仰賴他們充當掮客好“辦事”。而助其一臂之力的老領導們,以退居“二線”的姿態(tài)被奉為“貴賓”,自然也少不了各種招待、優(yōu)待。至于兼顧一下老領導的個人興趣愛好,順便再以豐富地方文化生活為名,就是再完滿不過的了。

      對退休官員群體在官商界的異?!盎钴S”,由于盤根錯節(jié)的關系牽涉面廣,人情規(guī)范問題似是而非等復雜因素,現有監(jiān)督機制陷入尷尬境地。在現實中,理論上已經不再與權力有關系的退休官員們,往往只能依靠其“自律”來回避可能的違規(guī),但這顯然無法讓人放心。

      要解決這一難題,首先要厘清退休官員的身份性質,更要澄清整個權力系統(tǒng)的認識。已經退休的官員,無論曾經擔任過何種職務,一旦退休,就是普通的社會人。退休官員自身利用或被利用的,只是權力的“滯留”效應,根本原因還是權力運行不夠規(guī)范、清廉,存在可鉆的漏洞和腐敗的土壤。

      在這個意義上,任何與權力走得很近的人,都可能成為“老領導”式的中間人,借機攫取公共財富,破壞政治風氣。因此,不管是“現權”、“二線權”還是“人情權”,都需要制度以最敏感的觸角及時捕獲與應對,才能有效扼制權力影響的擴大與畸變,讓“老領導”回歸常人。

      □ 本報評論員 李杏

      新京報漫畫/高俊夫

      近日網傳內蒙古草原豪車扎堆,有報道稱,車都是“領導的”,“他們喜歡拍馬”。據央視報道,事發(fā)在6月29日,錫林郭勒盟西烏珠旗舉辦攝影展,車隊共17輛越野車,3輛為公車,使用者是內蒙古政協(xié)前副主席、政協(xié)前秘書長和西烏珠旗政協(xié)副主席等三人。目前,當地紀委對此事正展開調查。

      乘公車去“拍馬”是否違規(guī)

      退休官員去拍馬,卻要遮擋車號牌,說明他們本就明白,公車涉嫌私用會被群眾發(fā)現,所以心虛不敢光明正大地上路,只好遮擋。轉作風,也別遺忘了退休官員這一群體。

      退休的領導原本有個愛好無可厚非,在茫茫的大草原“拍馬”也是一樁美事。然而,再怎么說,這都應是個人的喜好而已,與他人無關??墒?,從目前報道此次“拍馬”的規(guī)模上來看,顯然不合理——17輛越野車,其中3輛公車,加上其他“作陪”的人,已然超出個人愛好的范圍。

      當然,最引人注目的應該是:此次采風“拍馬”,其中有1輛未掛牌照、另3輛的號牌都用迷彩布遮擋。不管有沒有退休,作為官員,本應該帶頭遵守交規(guī),同時也當熟知新交規(guī)中“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污損、不按規(guī)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一次扣12分。

      這恐怕不在于他們不知道遵守交規(guī)的必要性,也不在于他們是多么的法盲,而是他們明明知道,公車涉嫌私用來去“拍馬”會被民眾發(fā)現,所以心虛,不敢光明正大地上路,只好遮擋。這正說明,在當前一些官員,包括退休官員,在八項規(guī)定跟前,轉作風仍存在流于形式、虛與委蛇的現象。明張旗鼓,暗避風頭,“硬政策”遭遇“軟抵抗”的情況也時有發(fā)生。

      盡管,這些官員已經退休,恐怕他們的權力和影響力仍舊“退而不休”。從這次“拍馬”事件中,我們能看到,一次小小的采風,竟能動用3輛豪車,“退而不休”的權力不容小覷。試想,若是退休后過得清閑,原本無須坐公車去采風“拍馬”,即便為了公事坐公車也無須遮掩號牌,可偏偏相反。

      其實,從這些官員的遮擋招數來看,他們最忌憚的還是民眾的眼睛。能想到遮掩車號牌上路,而不怕當地“公務人員”“作陪”,正說明了這一點,欲蓋彌彰之事,總會被民眾“揪出來”。當前,大家都盯著官員轉作風,但幾乎限于在職官員,退休官員鮮少提及。這也提醒我們,對于轉作風,也別遺忘了退休官員這一群體。

      最后,除了“作陪”的攝影愛好者,被曝出的“還有不少在職的當地盟旗的政府公務人員”,都有哪些公職人員,必須也得再挖一挖,看看他們是不是也跟著來“拍馬”的。

      □王小異(媒體人)


      退休官員用車制度須改革

      “拍馬”事件,讓我們再次聚焦于退休干部用車制度,要破解這一難題,各個地方細則不一樣,但“退下來的官員不再配備專車”大方向已然明朗。

      能夠組成如此大規(guī)模的隊伍前去“拍馬”的,恐怕“老同志”的動議起很大的催化作用。尤其涉及退休官員涉嫌公車私用,我們不妨從一些“老同志”的視角,看看公車改革的必要性。

      我關注車改,也注意到“老同志”對車改的態(tài)度,這種態(tài)度在某種程度上也決定了車改的“生死”。以安徽為例,《科技日報》1999年1月30日“公車改革潮涌何方?”一文透露,安徽省在副省級以上離退干部中實行用車制度改革。按照自愿選擇的原則實行“新舊用車辦法雙軌推行”。新辦法規(guī)定:取消專車,改暗補為明補,由財政每年按定額發(fā)放交通費補貼,正省級干部每人每年2.4萬元,副省級2.2萬元,享受副省級2萬元。實行包干使用,節(jié)約歸己的辦法。公車有償使用,半年結算一次,共有28位副省級離退休干部選擇了新辦法。新辦法實施后,用車次數和公車行駛里程明顯減少。遺憾的是,愿意改革的老干部越來越少。

      去年,一條安徽車改消息也引起我的興趣:安徽省機關事務管理局在回答合肥代表團王秀麗代表提出的“建議削減或取消一般單位及干部的公務配車,公務出行盡可能拼車,一般性公務以及異地交流干部盡可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可予以交通費報銷或補貼”時答復說:按照新的核編標準,退下來的省級干部不再配備專車,其用車納入離退休干部用車編制管理,減少省級干部專車;離退休干部保障用車調整為“不論級別,按單位離退休干部實有數,50人以下1輛、50人以上2輛”配備,減少了廳級干部離退休用車,壓縮了車輛編制。這說明1999年的安徽老干部車改基本上是失敗的,現在要重新制定“老同志”車改方案。

      說實話,“老同志”熱愛攝影藝術也沒有錯,但是,能不能以更低成本的方式去呢?大家集體坐大車去也未嘗不可。在大草原上,大排量的越野車固然好,但是在照片上我們也看到有轎車跟在后面,可見也不是非要越野車不可。按照規(guī)定,越野車只有在特殊情況下才能夠使用,而不是拿來搞攝影創(chuàng)作的。

      此次“拍馬”事件,讓我們再次聚焦于退休干部用車制度,各地都有相關措施出臺,但“退下來的官員不再配備專車”大方向已然明朗。

      □葉青(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