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紅十字會社會超過千萬元的急救醫(yī)療救助專項資金(救命錢)被曝躺在銀行錢生錢,2013年度利息收入達191.85萬元,超過年度救助支出總額。與此同時,廣州市各家醫(yī)院幾乎都存在患者醫(yī)藥費籌措困難的問題,7000元救助額度十年未變,申請救命錢也困難重重。(11月6日長江商報) 廣州當?shù)赜兄^千萬元的救助專項資金,被紅會放在銀行“生錢”,而不是發(fā)揮應盡的社會效力,這顯然極不妥當。但造成今天這樣的“救命錢”存銀行的局面,恐怕不能將責任“板子”全打到紅會身上。做為公益性組織,在管理公益性救助資金上,所承擔的社會責任和社會壓力比純民間公益組織大的多,它必然會更多的考慮公眾感受和社會公平度。如果像一些民間慈善機構那樣“大把花”、“敞開花”,試想一下,一個“花光了錢的”紅會,是不是也會受到質疑?如果在“花錢”上不能持一個緊縮、節(jié)儉心態(tài),還會直接面臨“后來者”無錢可用的局面。所以,為避免可能的負面輿論影響,管理公共救助金的地方紅會會更樂于選擇將錢存在帳上而不是花出去——相比于大膽花錢、花光它,存錢生錢反而是相對不受埋怨的“次優(yōu)選擇”。 其二,廣州市上千萬元急救醫(yī)療專項資金,最初由廣州市政府撥款800萬元,各區(qū)縣撥款400萬元,加上紅會歷年募集到的1400萬元社會善款成立和運作起來的。這筆款項對于多達數(shù)百萬居民的廣州市并不算多,而且,成立之初政府撥款支持后再無下文,已面臨政府財政撥款“斷頓”現(xiàn)實。另一方面,來自于社會層面的捐款寥寥,2013年廣州紅會財務收支報告顯示,社會籌集捐款僅2.79萬元,個人捐款27738元,單位捐款僅可憐的200元。這樣微薄的進項和收入,如何讓紅會這一“管家”敢花錢?放在誰手里可能也不敢花!這才是問題的實質。 再有一個公眾詬病的個人救助金最高7000元上限的問題,從2004年至今“分文不漲”顯然已與社會現(xiàn)實脫節(jié),但十年不動的救助金金額恐怕還與管理部門的不作為有關。紅會有沒有自主的決定提高金額的權力?管理部門為何對此無動于衷?這些,都不是一家的原因造成的。 問題必須得到解決,而解決問題的方式是真正“坐下來”,讓廣大公眾親身參與和管理部門、紅會一同理性探討,并找出科學的解決方式。一者,不外乎讓這筆“救命錢”真正“肥起來”、“富起來”,要開拓財源,吸引更多的社會慈善捐款,政府財政撥款也應成為常態(tài),而不是“只管一頓”。這需要紅會加大宣傳力度,并以自己的公開、高效和陽光形象贏得更多的信任;二者,要大力改革資金支出和管理模式,既要讓需要“救助錢”的民眾獲得必要的支持和滿足,也要讓這筆“救命錢”保持良性運營。這就需要盡快制定出一個適應公眾需求和社會發(fā)展的“年支出”和“年結余”標準,找到一個良性的平衡點。讓資金真正“活起來”,而不是無所事事“躺”在銀行,這才真正符合公益資金和資本的本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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