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8日,復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一審被判死刑。一審判決之后,復旦177名學生簽署請求信,請求法院不要判林森浩同學死刑立即執(zhí)行。4月20日,部分學生又向法院遞交了一封“聲明書”,表明“請求信”是學生真實意愿的表達,希望法院傾聽其心聲,考慮其訴求。(5月8日京華時報) 據(jù)報道,參與起草《關于不要判林森浩同學“死刑”請求信》的還是復旦大學法學院的研究生,上書的目的是想通過自己的知識和能力,向法院表達自己的意見。他們也認為林森浩的罪行是不可原諒的,應該受到應有的懲罰。但是,林森浩在學校做了一些好事,不是一個兇殘的人,從情理上講,希望能給他一次機會重新做人,請求法院不要判其死刑立即執(zhí)行。 林森浩是不是兇殘的人?其殘忍的舉動已經證明了一切。不兇殘何以投毒?不兇殘,為何不及時制止同窗黃洋喝水?不兇殘,當黃洋不明診斷之際,為何不盡快說明真相?殺人償命,天經地義。復旦學子聯(lián)名上書是感情沖昏了理智。 高校惡性傷害事件,復旦研究生投毒案不是孤例。1994年,清華大學女大學生朱令鉈中毒,同宿舍同學有投毒嫌疑,至今未結案;2004年,云南大學學生馬加爵因為和室友打牌口角,新生不滿將舍友及相關同學殘忍殺害;2007年,中國礦業(yè)大學學生常某與同學關系緊張,向同學水杯中投毒,3名同學中毒。 同窗之情,如同手足。同室操戈,有悖人倫。南京航空航天大學教授邱建新認為:投毒者林森浩是優(yōu)秀高等學府頂尖人才,過于追求成果、效率,忽視了人和人之間最基本的情感互動交流。 如果說復旦大學研究生之死,暴露了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的問題。那么,復旦學子聯(lián)名上書,折射出高等教育的失敗。眾所周知,公平正義是人類社會進步追求的共同價值取向,也是衡量法制社會的重要標準之一。法律一向被視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屏障。大學生為一個殺人犯求情,難道不是在縱容犯罪? 習近平總書記5月4日在北京大學師生座談會上的講話中寄語大學生:青年要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其中特別希望青年人“要明辨,善于明辨是非,善于決斷選擇?!币獦淞⒄_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掌握了這把總鑰匙,一切是非、正誤、主次,一切真假、善惡、美丑,自然就洞若觀火、清澈明了,自然就能作出正確判斷、作出正確選擇。 當今社會是一個思想多元、價值多元的時代。談到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經常會被一些人嘲諷。殊不知,價值觀好比人生的導航儀,不僅指引人生前進方向,也決定一個人能走多遠。導航儀出了問題,人生偏離了航向,還能走得遠嗎? 復旦研究生投毒悲劇、復旦大學生聯(lián)名上書為林森浩求情,都反映出大學生價值觀教育亟待加強和改進。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需要全社會為之共同努力。大學生是祖國的未來,民族的希望,更要帶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林森浩踐踏了神圣的法律,就要為之付出應有的代價。惟其如此,公平的陽光才能普照大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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