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眾人物犯錯沒有特赦的“小時代”
www.fjnet.cn?2013-08-05 08:33? 李千帆?來源:廣州日報 我來說兩句
8月3日13時10分,歌手韓紅因涉嫌挪用牌照被民警當場查獲,并被依法處以5000元罰款,移交所在單位進一步處理。4日凌晨,韓紅在其實名認證微博上致歉,“我錯了,真誠地鞠躬并道歉!”稱愿意接受相關(guān)部門的一切處罰。(8月4日《新京報》) 知錯則改,善莫大焉。韓紅作為一名公眾人物,在被處罰、曝光之后沒有躲躲閃閃,抑或采取鴕鳥戰(zhàn)術(shù)拒不認錯,而是選擇公開道歉,為自己的形象挽回了一點分數(shù)。筆者之所以持此論調(diào),不是對韓紅要求有多低,而是據(jù)以往的案例,想讓他們“低頭認錯”可不是件容易的事。 如果記憶力夠好,大家一定還記得2009年“爾康少爺”周杰演的那一出戲。周杰事發(fā)當天凌晨駕駛大奔撞翻出租車,導致3人受傷,目擊者指稱周杰當時“渾身有濃烈酒氣”,周杰報案后未等警察前來便離開現(xiàn)場,消失了12小時后方才現(xiàn)身接受處理,之后檢測酒精含量為零。雖然交管部門極有可能撤銷對其“肇事逃逸”的指控,但大多數(shù)網(wǎng)友均認為周杰的消失有酒后肇事逃逸之嫌,更有網(wǎng)友調(diào)侃周杰為“周逃逃”。 不管是如今的韓紅“套牌”,還是高曉松當年的酒駕,不管是逃跑的,還是道歉的,總讓人覺得有點不吐不快——好像混貴圈的,不做點出格的事都不好意思了。作為一名老司機,就不知道挪用牌照違法?在7月中旬,韓紅駕駛一輛沒有牌照的奧迪A8行駛到長安街時因走公交車道,和一輛小轎車發(fā)生事故。而且,據(jù)北京市交管局證實,8月2日,韓紅駕駛一輛法拉利時撥打電話被網(wǎng)友拍照上傳到網(wǎng)絡。同時警方表示,以上兩起違法行為都已被處理。記得本山大叔小品中有一段臺詞“有錯就改,改了再犯,犯了再改,千錘百煉!”也不知道有些公眾人物是不是入戲太深,竟然把小品中的諷刺全盤復制移入生活。其實,之所以會這樣,個中緣由很簡單,他們習慣了眾星捧月,習慣了高高在上,不會把法律規(guī)則當回事。 對于韓紅,有的網(wǎng)友不依不饒,也給各位“大人物”提個醒,在法律面前沒有你們的“小時代”。作為公眾人物,在“明知故犯”之前,不僅要“知錯就改”,更要多顧忌一下自己的形象,多考慮一下對公眾的影響,千萬不要過度自信,往自己身上潑臟水。 |
- 責任編輯:林雯晶
- 打印
- 收藏
- 發(fā)給好友
-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8-05]韓紅挪用車牌,守法比道歉重要
- [ 08-04]韓紅挪用車牌被查獲 被處以5000元罰款并記12分
- [ 08-04]韓紅挪用車牌被高限罰5000元 此前開車違規(guī)打電話
- [ 07-17]網(wǎng)曝韓紅用特權(quán)讓郭敬明上飛機 當事者抱屈否認
- [ 04-24]韓紅怒斥“賑災歌曲”:唱歌比救援還重要嗎?
- [ 03-01]韓紅:關(guān)注農(nóng)村留守兒童和兒童福利法
- [ 07-31]152位"7.21"雨中救人農(nóng)民工赴宴 崔永元買單韓紅獻唱
- [ 03-03]寫提案 學學韓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