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考違紀不是家丑而是公害
www.fjnet.cn?2013-05-03 10:28? 葉傳龍?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近日,安徽阜陽市農(nóng)村信用社被舉報招考中存在多起替考現(xiàn)象。據(jù)安徽省農(nóng)村信用聯(lián)合社人力資源部門的負責人透露,阜陽每年都有一兩個考生找人代考的現(xiàn)象,今年比較嚴重,現(xiàn)在已考慮撤銷阜陽的考點了。該負責人稱,替考事件調(diào)查結(jié)果將不對外公開,家丑最好不要外揚。(5月2日《中國青年報》)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是考試錄用的基本原則,盡管是信用系統(tǒng)考試,也需要嚴密組織,禁止考試違紀,這早該成為組織考試的一個基本常識。而參加阜陽信用社考試的少數(shù)考生,通過找人替考,竟然也能混過筆試、面試關(guān),在經(jīng)人舉報、組織調(diào)查屬實之后,信用部門只是找相關(guān)人員談個話,勸其放棄這次考試,并沒有進一步處罰措施,讓人感覺處罰很和諧很溫馨,而這種和諧溫馨只能少數(shù)人享受。 面對記者的追問和公眾的質(zhì)疑,“不知道”、 “沒證據(jù)”、 “不好調(diào)查”、“沒有責任”……成了擋箭牌。參與考試組織的幾方都以不是高考和公務員考試為借口,自降要求,推卸責任。最讓人無語的是,一個全省性考試,竟然被他們當成“家事”,以“家丑不可外揚”為托詞,拒絕對責任人員進行公開處罰。 其實,明眼人都能看出,由于被替考的都為信用系統(tǒng)職工子女。在凡進必考的制度安排下,職工子女想進入薪酬高、油水多的信用系統(tǒng),也要經(jīng)過考試。當大政策左右不了時,地方上便搞起對策,如玩起“蘿卜招聘”,暗箱操作,盡可能把考試信息縮小到最小范圍,以方便“自己人”在報名、筆試、面試、考核過程中,近水樓臺先得月,讓公開競爭變成有限競爭。至于將其視為“家丑”而不公開處理,無外乎涉及的都是“自家人”,再深查下去,估計單位員工甚至領(lǐng)導都要牽連進去,幕后指使者也會徹底露餡。 但是,考試違紀不是家丑,而是社會公害,這樣的處理就難以讓人信服。作為一場嚴肅的考試,對于考試違紀人員,必須記入考生誠信檔案,并按照考試紀律給予相應處罰,而不能只是一句“家丑不可外揚”和撤了考點便輕松了結(jié)。通過此事,也呼喚《考試法》盡快出臺,對各類考試違紀行為有明確的處罰細則,不能任憑地方上和系統(tǒng)內(nèi)“護犢子”,使考試違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
- 責任編輯: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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