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學積分,還是選擇性排外?
www.fjnet.cn?2013-02-22 07:40? 木須蟲?來源:長江日報 我來說兩句
2月20日,廣東東莞市教育局發(fā)布義務教育階段新莞人子女積分制入學積分方案,影響新莞人子女積分入學的兩項主要指標是父母的學歷、職稱的高低。專家表示,依照父母學歷高低來決定孩子入學涉嫌歧視。對此,東莞市相關負責人表示,該方案不存在歧視。(2月21日《廣州日報》) 從孩子權益特殊的意義來講,任何通過區(qū)分父母差別的辦法,其實都是一種歧視。尤其是父母的學歷、職稱,經(jīng)過教育與職業(yè)選擇的社會分化,差距就擺在那里。學歷、職業(yè)資質、技術職稱,改變起來或許比財富的積累更困難。換言之,如此積分入學注定就成了高學歷高職稱者的奶酪,而低學歷低職稱者的孩子將永遠被排除在城市學校的大門之外。 對此,當?shù)亟逃块T的解釋并不諱言:總體是盡量解決所有新莞人的子女教育問題,但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優(yōu)先解決學歷、職稱高的新莞人。坦率地講,當?shù)亟逃龥]有足夠的資源供給可以理解,然而,解決不了所有問題卻不能把問題都推給新莞人。如此方案,往小了說是一種懶政的思維,而往大了說則是城市對外來人口選擇性吸納的差別思維。 或許這種思維是無意識,但也是城市一種潛意識排外的“潔癖”。 城市平等地對待外來人口尤其重要,諸如“新莞人”不止是稱謂的改變,更應是權益公平距離的趨近。有序地讓外來人口融入城市,公共資源的公平供給不能抱以懶政式的施舍姿態(tài),更宜多考慮他們的需要和感覺,多聽聽這個群體的意見與建議,讓政策更具可行性與合理性。比如,子女入學問題應按照學生的求學年限等情況來綜合考慮,實在是不行,哪怕在滿足父母在城市打工年限等共性條件的基礎上來搖號,都比學歷職稱積分要公平得多。 □ 木須蟲(湖北 職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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