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待見義勇為,應避免陷入兩種極端
www.fjnet.cn?2012-09-14 10:13? 楊于澤?來源:華西都市報 我來說兩句
2011年4月9日,湖南師大自考生易亮因為伸手去接跳樓同學而身受重傷。一年多來,學校對他的態(tài)度從關心到冷漠,直至徹底決裂,9月3日,易亮家人將學校湖南師范大學告上法庭。此前,該校法務辦負責人曾對媒體說,對易亮這次不成功的營救行為,學校不宜宣傳,原因是影響不好。 見義勇為,即便在所謂“道德滑坡”的時候,也經(jīng)常發(fā)生著。付出了生命、健康的代價,每每熱鬧一陣,一旦治病、撫恤、護理等現(xiàn)實問題擺上桌面,問題就來了。有些地方認識到位,見義勇為者會得到相應補償;有些地方認識模糊,難免高高掛起,讓見義勇為者自求多福去。一個典型例子是,最近甘肅青年劉文波在洛陽救起兩名溺水女孩,自己不幸溺亡,河南省見義勇為基金會洛陽分會卻明確表示,下河救人不屬于見義勇為。因為見義勇為基金會,主要獎勵治安方面的見義勇為。 但更常見的情況,是反其道而行之。一個人見義勇為了,很可能是善念一動,有關方面卻非要動員各方面資源,進行“典型”包裝,把人家整成“高大全”。層層獎勵,層層授予榮譽,當事人不履行崗位職責了,天天接受采訪,到處報告先進事跡與思想認識。這是對待見義勇為的兩種極端做法,很多時候,人們都在兩種極端之間搖擺。表面上看,這是兩種態(tài)度、兩種思維的結果,其實個中秘密只有一個,那就是庸俗的實用主義。對我有用,我就巧加利用;對我無益,我就敷衍了事。 湖南這所高校,正好為我們提供了極好的分析材料:據(jù)媒體披露,該校曾大力宣揚2名見義勇為犧牲者的英雄事跡,現(xiàn)在冷處理見義勇為,是因為易亮相救的那名同學跳樓死了,牽扯到責任問題。兩相對照,實用主義昭然若揭,無論冷對還是熱情有加,其出發(fā)點都有些自利。見義勇為者永遠令人感動,給予報道甚至謳歌,都是社會的期待,而且十分必要。但,公眾的愿望是,感受原生態(tài)的見義勇為故事。同時,希望相關部門能恰到好處地對待見義勇為者。如若不然,便是擾人擾己了。 比如,今年6月,湖北青年周沖在廣州爬上三樓防盜網(wǎng),托舉一名被卡脖的女童,為救援贏得時間。用他自己的話說,那是“舉手之勞”,勿要夸大宣傳。但后來有關部門送來8萬元慰問金,層層授予各種榮譽,搞得他都不好意思了。與周沖相比,易亮就悲劇多了。而理想情況下,我們既不應過于殷勤而給周沖們帶來煩惱,也更不該將易亮們置于一旁而不管不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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