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古街區(qū)”不應以“申遺”為目的
www.fjnet.cn?2012-09-04 15:39? 李亞祺?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保護歷史文物,留存?zhèn)鹘y(tǒng)標記,是社會的應盡義務(wù)。如果,把保護廈門古街區(qū)定位在“申遺”的層面上,那對于“保護”本身來說,是一次意義的走偏。因為,只有當保護“城市文脈”,純粹地出于社會道義、政府責任,而無關(guān)乎功利性的“申遺”目的時,才是對“政績”思維的正常糾偏,才能真正保護廈門古街區(qū)。 然而,不幸的是,當前很多地方把保護古建筑當成了一項政績工程,而忘記了是應盡之責與必行之任。在這樣的思維指導下,才造成保護為虛,撈取名聲為實的尷尬結(jié)局。只要達到目的,很多“古建筑”剛被搬上“人人呵護”的“熱炕頭”,又馬上隨著領(lǐng)導的視點轉(zhuǎn)移而置于“冷板凳”之上,最終難逃“束之高閣”的下場。 其實,當前最缺的不是讓古文物步入“申遺”的名單,而是讓他們走出“重開發(fā),輕保護”的思維“陰影”。因為,毀滅古街區(qū)的罪魁禍首,不是開發(fā)商,也不是挖掘機,而是目光如豆的管理模式與執(zhí)政方式。假如,不消除這些根本性的致病因子,想要保護城市文脈,那無異于天方夜譚。 當然,我們在此并不是詆毀“申遺”的作用,也不是詬病“申遺”對保護古街區(qū)的意義。因為,申遺成功會使廈門古街區(qū)受到世界的矚目,會帶來極大的經(jīng)濟效益,會帶來更好的保護資本。但是,我們卻忽視了,任何古街區(qū)都不是以開發(fā)為目的的,而是以保護為出發(fā)點的。因為,古建筑的最好歸宿是保護而不是永無止境的消費與利用。 所以,保護廈門古街區(qū),絕不能以“申遺”為目的,相反,對于那些不能申遺,也不能創(chuàng)造巨大旅游價值的城市文脈、歷史標記,也需要給予足夠多的“關(guān)懷”,讓它們能隨著時間的傳遞而留傳給子孫萬代,也許,只有那樣的“保護”,才是古街區(qū)真正歸宿。 |
- 責任編輯:鄧宇虹
- 打印
- 收藏
- 發(fā)給好友
- 【字號 大 中 小】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8-17]前門歷史文化區(qū):把握文化生態(tài),商業(yè)才能跑不偏
- [ 08-13]杭州牌坊倒掉砸出安全“偽牌坊”
- [ 08-06]每人10元能還滇池清澈倒也值了
- [ 08-06]“收保護費”的待客之道是江湖做派
- [ 08-06]滇池“生態(tài)保護費”究竟該由誰埋單?
- [ 08-06]50萬是古建保護邁不過的一道坎?
- [ 08-06]向游客收“生態(tài)保護費”,于法不通
- [ 07-19]街拍小偷:制度保護更勝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