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克華到底是自殺還是被擊斃?
www.fjnet.cn?2012-08-15 09:53? 王傳言?來源:東南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8月14日,周克華身亡。但按照公安部門新聞發(fā)布會的說辭是“被擊斃”,而民間的說法卻是“自殺”。于是,在“被擊斃”和“自殺”之間展開新一輪的輿論爭奪戰(zhàn)。不寧唯是,早在重慶警方公布周克華的最新通緝令的時(shí)候,各地警方也紛紛施展出各自絕技,將“事后諸葛亮”的角色扮演的淋漓盡致。諸如南京警方坦言,早就知道是周克華,只是為了避免打草驚蛇沒有采取行動。好一個害怕打草驚蛇,這一害怕就是半年之久。今天,新聞中再次報(bào)道,南京警方早已掌握其逃亡路線云云,插句話就是,早掌握了,何必等到今天這步田地呢? 如今在新聞發(fā)布會現(xiàn)場又出現(xiàn)了所謂的“保證哥”,這猶如巧家縣爆炸案中的公安局長楊朝邦用名義和前程擔(dān)保的論調(diào)如出一轍。該負(fù)責(zé)人說,“我保證他(周克華)不是自殺”。奇怪了,到底如何保證呢?是有視頻監(jiān)控還是現(xiàn)場目擊呢?因?yàn)楦鶕?jù)現(xiàn)場目擊者稱,周克華是被打中腰部,然后自殺身亡,并非其被擊斃。假如要一口咬定其是被擊斃的話,不能逃脫的是其邀功的功利心太重太急切。但是,這從另外一個方面也折射出中國法制進(jìn)程中的些許弊端,就是對于嫌疑犯們的不夠尊重,畢竟,周克華尚未經(jīng)過法院的審判,手中也沒有人質(zhì),而在這種情況下將其擊斃的話,實(shí)在有些殘忍至極,不能維護(hù)法律的尊嚴(yán)。這也難怪周克華的母親聽到這個消息后發(fā)抖啦。 警方自然是希望官方的口徑都是被擊斃的說法,這樣不但可以邀功,更可以從此樹立警方的威嚴(yán)。但有一點(diǎn)是想錯了,周克華的犯罪行徑不是一朝一夕的,而是從2004年就開始了,八年間,他作惡無數(shù),殺人不少,可謂惡貫滿盈。難道在八年中,警方的威武神勇都是被“害怕打草驚蛇”而銷聲匿跡了嗎?加之,“保證哥”的保證更讓“被擊斃”說顯得撲朔迷離,須知,如何死的只要拿出證據(jù)說話即可,沒有必要再次進(jìn)行保證。正如歌中所唱到,“也許承諾不過證明沒把握”,楊朝邦的“保證版”已經(jīng)被證明是可笑的,7·23動車事故中,“不管你信還是不信,反正我信了”式的調(diào)侃也早已過期,公眾們需要的不是保證,而是證據(jù)。 那么,如果周克華是自殺的呢?明顯地,警方就少了些許邀功的基礎(chǔ)。更顯示不出自身的威武神勇來,于是乎,干脆就“保證不是自殺”。其實(shí),按照周克華八年未被抓的經(jīng)歷來說,自殺是合乎邏輯的,警方自然希望是能夠活捉,擊中的也就是其非致命部位,因?yàn)榛钭降脑挶葥魯酪虾踹壿嬓?,因?yàn)檫@樣更能透過事實(shí)說明辦案能力之強(qiáng)。殊不知,周克華深知自己被活捉的下場也不過是死路一條,干脆自行了斷為快,遂向自己頭部開槍。 |
- 責(zé)任編輯:林雯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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