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票式退學:民主的勝利還是法治的遺落
www.fjnet.cn?2012-07-06 12:09? 王垚烽?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近日,有網友發(fā)帖爆料稱,今年4月26日,河南洛陽十二中一名生物老師發(fā)起了一場“民主投票”,要求全班學生在不讓老師繼續(xù)教課和淘氣學生豪豪退學兩者中二選一。結果8名學生選了老師,剩下的學生全部投給了讓豪豪退學。豪豪遭勸退后被送往另一所學校借讀,但7月1日再次被要求退學。(7月5日央視) 一名初一學生接連遭到兩所學校的勸退,其自身想必是存在很大“問題”的。作為父母,在憤懣之余也應該反思,家庭教育是否出了問題?但需要指出的是,這些“問題”并不妨礙豪豪繼續(xù)接受義務教育,更不能成為學校勸其退學的借口,哪怕是打著“民主投票”的旗號。 因為從道理上講,像豪豪這樣的“問題學生”本應得到師者更好的關愛、指導,以幫助他們糾正惡習、塑造完滿人格。而就法律來說,我國《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早就規(guī)定,“學校應當尊重未成年學生受教育的權利,對品行有缺陷、學習有困難的學生,應當耐心教育、幫助,不得歧視,不得開除”。即使是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也有權接受義務教育,遑論豪豪還只是淘氣、調皮而已。 然而不幸的是,這名發(fā)起“民主投票”的生物教師顯然過分執(zhí)拗于自身學科所宣揚的“優(yōu)勝劣汰”法則,殊不知這種以“投票”方式驅逐、剝奪學生受教育權利的做法,勢必在豪豪心理上造成陰影,使之“自我標簽化”,進而自暴自棄,甚至墮入違法犯罪的深淵。 透過這起“民主投票”強制學生退學的教育鬧劇,我們能夠清楚地看到,肩負著“傳道授業(yè)解惑”重任的學校和教師,其對于民主、法治等現(xiàn)代政治基本常識的掌握是多么匱乏。事實上,不獨教師,鑒于教育的缺失、改革的滯后,該民主的時候搞“一言堂”,該講法治的地方實行人治,民眾對于民主、法治等不同層面政治概念各自權界的認知相當模糊,混淆、錯用的情況時有發(fā)生。這種用“民主”的方式處理法律“分內之事”的做法,不禁讓人聯(lián)想起那位被“民主”處死的蘇格拉底,這是何等的滑稽與悲哀!從這個意義上講,這名發(fā)起“民主投票”的生物老師、那些聽話“投票”的學生同樣是當前我國失敗的公民教育的受害者。 英國教育家赫伯特·斯賓塞在其名著《教育論》中曾指出,教育的目的是“為完滿生活做準備”。我很擔心,這一次的“民主教育”對豪豪未來的生活做了怎樣的“準備”,是正向的還是負面的,是積極的還是消極的?如果他帶著一顆受傷的心,以一種仇恨的心態(tài)邁入社會,結果又會怎樣?如此想來,這樣的“民主實踐”還真是令人后怕。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7-06]學生權利豈能拿來“民主投票”?
- [ 07-06]“民主投票”式勸退,也是教育暴力
- [ 07-06]民主投票
- [ 07-05]教師有權用投票的方式決定學生的去留嗎?
- [ 06-08]高考人數(shù)銳減不必放大用腳投票因素
- [ 05-25]用腳投票改變不了“本地人”歧視
- [ 03-29]網絡投票中那些簡單情緒化的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