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辭模糊的致歉信耐人尋味
www.fjnet.cn?2012-06-14 10:09? 于文軍?來源:東南網 我來說兩句
浙江《瑞安日報》近日刊登一則致歉信,刊登者是一家酒店。道歉信稱,6月4日晚相關部門蒞臨指導,酒店未積極配合,“希望你們能夠諒解”。致歉信被貼到網上后引發(fā)圍觀,引發(fā)了公眾對當?shù)卣块T在執(zhí)法過程中是否存在行為不檢點的種種猜測。后來,《瑞安日報》副總編輯林錦武在微博上介紹了事情的來龍去脈。該酒店開業(yè)以來,噪音擾民,群眾多次投訴未果。瑞安市政府相關部門聯(lián)合執(zhí)法,該酒店不配合,經過批評后,酒店答應寫致歉書表態(tài)。(6月13日中國新聞網) 一些人認為,該酒店不應當?shù)狼?,有?,F(xiàn)代社會精神。此言差也,長期噪音擾民,是雞毛蒜皮嗎?致歉沒商量,這是酒店必須為自己行為所付出的成本。只是致歉對象錯位,應當向被噪音騷擾的居民道歉而不是向政府部門道歉,政府部門也應當因執(zhí)法不力讓噪音擾民拖得這么久而向居民道歉。對一個酒店來講,在報上刊登那么點字數(shù)的致歉,所付的廣告費連九牛一毛都算不上,不傷“元氣”,不傷“筋骨”,太簡單了。僅僅致歉未免太便宜了酒店,是不夠的,還應當依據(jù)法律法規(guī),讓酒店向被騷擾的居民作出經濟賠償。政府要出面牽頭,替被騷擾的居民伸張正義。 令人想不通的是,此前,該酒店何以有恃無恐?一意孤行?“霸氣”何來?有什么背景和強硬后臺嗎?不妨查一查。如果政府部門執(zhí)法了,政府部門就要檢討自己執(zhí)法的質量與力度是否不到位;如果沒執(zhí)法,政府部門就要檢討自己執(zhí)法的“缺位”。該酒店向政府部門道歉而不是向居民道歉,意味著在它的眼里只有政府,根本沒有公眾,沒有社會公德與社會責任。只要政府不生氣,就一了百了,這是法治社會的最大悲哀,是值得我們深刻反思的。 可恨的是,此致歉信措辭含糊曖昧,引起了公眾對政府是否清廉的各種猜測,這對政府的“公仆”形象是一種極大的傷害,影響了政府的公信力。對此,酒店及政府都要向公眾作出清晰的交代。如果政府部門秉公執(zhí)法,沒有見不得人的事,酒店必須解釋:此致歉信措辭含糊是酒店有關人員的語文水平太差還是別有用心?如果政府部門在執(zhí)法中存在“吃、拿、卡、要”這類行為,酒店有怨言,措辭含糊帶有影射色彩,那么,政府部門也要作出交代,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這樣一封用詞模糊能引起誤會的致歉信被刊登在媒體上,媒體也有責任。是審核不嚴還是有意為之、無奈為之? 此信引發(fā)公眾諸多猜測、質疑和聯(lián)想,實質是對政府部門公正執(zhí)法的殷切期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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