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段時間不少群眾強烈反映:福建省政府只批準泉州晉江新塘園區(qū)征地465畝,街道卻要圈地3000畝,至少多征了2500多畝。多征的地涉及塘市、南塘、杏田三個社區(qū)。如果居民(村民)不同意,街道辦就使用一系列上不了臺面的“非主流”手段強征,甚至連當事人的親戚和子女都受到“株連”。(9月7日《海峽導報》)
當下,拆遷似乎成了每座城市建設發(fā)展的最大阻力,由此引發(fā)的糾紛、產(chǎn)生的矛盾更是此起彼伏,這似乎已成各地“通病”。但反觀各地處理拆遷問題,矛頭只會對準“拒拆人”本身,絕不會累及到旁人。而泉州晉江新塘園區(qū)卻把矛頭指向當事人的親戚、子女,其創(chuàng)新能力不得不讓人佩服。
平心而論,支持城市建設是每個市民的應盡義務,每個人都應積極配合、全力支持。然而,我們也應看到,拆遷畢竟牽涉到市民的切身利益,堅持以人為本、顧及民眾利益應成處理拆遷糾紛的第一原則。拆遷當初要做好充分的調研、認證準備,以減少不必要的民怨和損失,更應成為一個必備環(huán)節(jié)和制度要求。
具體到晉江新塘園征地拆遷一事,當?shù)卣揪统錾霞壟鷾史秶阶远嗾?500已是明顯違法。要知道,多征2500畝土地要趕走多少無辜的市民,又要產(chǎn)生多少無味的損失。遺憾的是,當?shù)毓賳T眼中似乎只有政績,絲毫沒有顧及市民的利益和感受。
拆遷過程中,市民到底有那些訴求沒有滿足?拒拆的原因到底是什么?當?shù)毓賳T有沒有深入一線,真心實意地與市民攀談交心。如果官員真的能夠低下頭來,與百姓平等地交流,真心為他們解決實際難題,市民的怨憤不會有那么大,拒拆的阻力自然小很多。
晉江新塘園區(qū)拆遷全程沒有讓人感受到絲毫的人性味。有的只是單方的強制和惡意的懲辦,嗅到的只是野蠻和霸道。需要質問的是,當事人拒拆只要依法辦事就行了,憑什么株連到當事人的親戚和子女。
其實,拆遷問題不僅考驗著政府的執(zhí)政能力,更檢驗著官員的親民意識。晉江新塘園區(qū)的做法顯然漠視了法律的威嚴,更是在侵犯百姓的權益,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才是。要知道,強權之下拆掉了房子輕而易舉,然而漠視法律、侵犯民權才是最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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