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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理亂倫案,別忘保護孩子隱私
小清 (化名)從11歲至今,多次遭親生父親黃某和姑父鄭某的性侵犯。今年,小清交了一個男友,但是禽獸父親仍然不肯放手繼續(xù)強奸騷擾。隨著小清的報案,這起長達(dá)5年的亂倫案終于曝光。4月30日,黃某、鄭某被南靖縣檢察院以強奸罪批準(zhǔn)逮捕。(見5月3日《海峽導(dǎo)報》)
父親強奸親生女兒,這事怎么聽起來都覺著惡心,激起公憤自在情理之中。人類固守的道德底線之所以被一再撕破,蓋因某些人喪失了起碼的倫理綱常。值得憂慮的是,類似亂倫案近年來呈高發(fā)態(tài)勢,有了參照標(biāo)本,就有不恥之人仿效。
血脈親情是人類最原始最親密的至尊感情,將親生女兒作為泄欲工具,褻瀆人類文明,僅以強奸罪論處顯然不足以平民憤,必須施以重典,嚴(yán)厲懲處此類禽獸父親,否則還會有人打親生女兒的壞主意。在吁求伸張正義同時,筆者有一點建議,即在審理亂倫案時,政法部門能否從保護未成年人個人隱私出發(fā),不公開審理此類案件,因為盡管媒體報道用了孩子化名,但小清在當(dāng)?shù)匾讶怀闪恕懊恕保浪椎摹捌姟睂殡S其一生,這對孩子是不公平的,也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長。況且此類案件少報或不報,某些“父親”的“靈感”就不會受到“激發(fā)”,如此建議是否可行,還請法官大人明鑒與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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