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版教改要吸取1993版教改教訓
www.fjnet.cn?2010-02-11 09:45? 熊丙奇?來源:東方早報
我來說兩句
教育部部長袁貴仁2月8日表示,《國家教育中長期改革和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文本會在春節(jié)過后、兩會之前向社會公示,會讓社會公眾了解規(guī)劃綱要的思想與政策“是否合適”。
公眾確實十分關注具體會有怎樣的改革思路和改革政策。但有一點,似乎被忽視了,那就是,假定方案得到公眾認可,但這些改革思路和改革政策,能不能真正得到執(zhí)行呢?筆者的這種擔憂,不是沒有理由。
比如關于改革辦學體制,1993年版的綱要,有如下明確的表述:
——“改革辦學體制。改變政府包攬辦學的格局,逐步建立以政府辦學為主體、社會各界共同辦學的體制。在現(xiàn)階段,基礎教育應以地方政府辦學為主;高等教育要逐步形成以中央、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兩級政府辦學為主、社會各界參與辦學的新格局?!?
——“深化高等教育體制改革。進行高等教育體制改革,主要是解決政府與高等學校、中央與地方、國家教委與中央各業(yè)務部門之間的關系,逐步建立政府宏觀管理、學校面向社會自主辦學的體制?!?
——“在政府與學校的關系上,要按照政事分開的原則,通過立法,明確高等學校的權利和義務,使高等學校真正成為面向社會自主辦學的法人實體。要在招生、專業(yè)調整、機構設置、干部任免、經費使用、職稱評定、工資分配和國際合作交流等方面,分別不同情況,進一步擴大高等學校的辦學自主權?!?
——“高等教育的發(fā)展,要堅持走內涵發(fā)展為主的道路,努力提高辦學效益。要區(qū)別不同的地區(qū)、科類和學校,確定發(fā)展目標和重點。制訂高等學校分類標準和相應的政策措施,使各種類型的學校合理分工,在各自的層次上辦出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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