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虐待動物法”哪里超前了
www.fjnet.cn?2010-01-27 10:00? 畢詩成?來源:東北新聞網(wǎng)
我來說兩句
我國首部“動物保護法”在征集意見過程中,有不少人對“動物福利”提出質(zhì)疑。對此,法律專家經(jīng)過討論,決定改變提法,起草“反虐待動物法”,4月份向相關(guān)部門提交專家建議稿。據(jù)悉,這份《反虐待動物法(專家建議稿)》中,寫入了“禁食貓狗肉”的條款,違法食用或銷售犬、貓肉,將給予罰款或拘留等處罰。
盡管專家們做了妥協(xié)讓步,但“反虐待動物法”仍然遭到質(zhì)疑。批評者原因不過有二:一是有點假慈悲,很多貧困地區(qū)人群的基本權(quán)益都無法得到很好保證,談什么貓權(quán)狗權(quán),實在是一種奢侈,或者說,更像是“狗逮老鼠”;二是有點“不公平”,既然保護動物,憑什么雞鴨魚牛羊肉都吃得,這貓狗就吃不得呢?按照反對者的邏輯:說一千道一萬,你這建議稿帶有強烈精英立法的味道,有不少脫離實際甚至“超前”的地方,怪不得大家要冷嘲熱諷地嚷嚷一番。
反虐待動物的法律真的超前了嗎?我們以為,不是的,就社會現(xiàn)實而言,這個立法思維恰逢其時。什么叫“虐待”?是指故意以殘酷的手段或者方式給動物以不必要的痛苦和傷害,或者以殘酷的手段、方式殺害動物——— 就本質(zhì)而言,出臺法律反對虐待動物,它是在約束一種殘忍精神,實際上也是在保護人性。當(dāng)我們能夠懂得尊重每一個動物生命的時候,就一定會懂得怎樣尊重每一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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