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媒體經常說‘城管打小販’,但是,根據我們了解到的情況是,城管經常被‘小販’打。”在1月21日東莞市人大的分組討論會上,莞城區(qū)人大代表談起“城管被小販打”屢屢出現的情況,代表都顯得特別的義憤填膺。
設身處地地想,城管與小販的頻繁“武斗”,肯定也會有一些小販主動“挑釁”的因素。媒體普遍習慣將胳膊肘往小販那邊拐,這是媒體關注弱勢群體的責任所系。從公共話語博弈角度來看,當代表們對“城管被小販打”,“每位都顯得特別的義憤填膺”的時候,恰恰反證這里非常需要小販的聲音,套用一位網友的智慧跟貼帖,“小販中有人是人大代表嗎?”
近年來,隨著越來越多的城市抱定“更大、更好、更整潔”的遠大胸懷后,城管與小販之間的矛盾更為激化。從城管職業(yè)賴以存在的制度層面看,現有階段很多地方只能一再強調城管溫情執(zhí)法,但成都“媽媽城管”的偃旗息鼓或已表明,不從城管制度根本上改革,僅僅寄望于溫和的執(zhí)法態(tài)度,并不能成為緩和城管與小販矛盾的理性出口。
當城市管理者理念與弱勢群體生存發(fā)生沖突時,對毫無退路的弱勢群體而言,抗爭在所難免。在根本局面尚未扭轉的情況下,媒體選擇站在弱勢群體一面,這是媒體生存法則與輿論道德的“國際慣例”。事實上,也只有這樣的輿論關注,才可能為弱勢群體爭取到更多的權利,更何況,弱勢群體缺乏太多能夠影響決策的話語平臺。
人大代表替民請命,為民說話,暢所欲言乃理所應當。也不可否認,人大代表可以為城管說話叫冤,但人大代表不應只替城管說話,而一提起小販就立馬生出一種本能的排斥與敵意。即便不問城管與小販“武斗”中的誰對誰錯,在人大會議這樣的重要權益博弈平臺上,不能只有為城管叫冤這一種聲音。一言以蔽之,越是重要話語博弈平臺,越要既有人為城管叫冤更要有人替小販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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