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妨回憶一下,現在城市的“有產者”是通過什么途徑形成的?答案是:房改。
1998年的房改,將公有住房折算工齡后,以極低的價格轉讓給居民。隨著這些資產的上市,參與房改的居民“一夜暴富”。而城市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的改進,導致地價上升,使所有“有產者”的資產隨之升值。精明的“有產者”,會把資產抵押出去,通過銀行融資,購買更多的不動產,于是財富進一步向城市“有產者”傾斜。
幫助城市居民置業(yè)的最佳途徑,不是打壓房價,而是復制當年房改的路徑,將當初只惠及部分居民的“房改”,擴大到所有在農村沒有宅基地并在城市沒有參加過房改的居民——允許每一個家庭有一次機會以成本價,購買一套基本配置(比如小于60平方米)的住宅,獲得產權后允許上市。這個將1998年一次性房改,推廣為長期的“全民最低住房保障制度”,可望在沒有任何一方——地方政府、開發(fā)商、中央政府和居民——利益受損的情況下,將住宅問題與分配問題予以最優(yōu)的解決。
獲準以成本價購買住宅的家庭中,有能力一次性付款的,即可迅速成為城市“有產者”。隨著城市不動產價格的升高,他們的財產性收入也會隨之增加。那些一時還沒有能力付款的,可以分期繳納,一定年限后,繳齊差價,獲得產權。由于房價在一開始就按照成本鎖定,他們無須擔心市場價格的起伏。此時,市場價格的飆升就不再是問題。相反,市場的價格越高,“房改”后的溢價就越多——高房價就不僅不是負面的因素,反而成為財富升值,進入城市有產階層的階梯。沿著這個臺階,新增居民就可以增值后的不動產為原始資本,沿著現在城市“有產者”的致富路徑向上攀升。更多的有產階層又為下一步將地方政府收入,從土地一級市場轉向財產稅創(chuàng)造了基礎。
毋庸諱言,“全民住房保障制度”會沖擊現有的城市運行模式。但政府土地出讓收益的減少,表面上看會影響對工業(yè)的補貼,并弱化城市的經濟競爭力。實際上,這只不過是將以前對生產要素中土地的補貼,轉變?yōu)閷趧恿Φ难a貼。低成本的住房,可以有效抑制勞動力價格的上漲,建立穩(wěn)定的勞動力供給,從而在很大程度上抵消土地價格補貼減少帶來的成本上升。(2010年3月1日第9期《瞭望》趙燕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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