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旦強奸者娶受害人為妻可免刑責 5年內(nèi)不得離婚
www.fjnet.cn?2012-06-29 16:24? ?來源:中國網(wǎng)絡(luò)電視臺 我來說兩句
CNTV消息 (網(wǎng)絡(luò)新聞聯(lián)播編譯 高晨報道)據(jù)法新社6月28日報道, 約旦1名14歲女孩遭到綁架,并在3天內(nèi)多次被強奸,強奸者則希望以娶該女子為妻來逃避法律制裁。據(jù)悉,在約旦,基于刑法第308條款,強奸者若娶被害人為妻,即可免于刑責無罪釋放,但前提是當事人5年內(nèi)不得與該女子離婚。 相關(guān)消息人士說,該受害者于今年4月在約旦北部城市薩卡(Zarqa)逛街時遭到19歲男子綁架。隨后被男子帶到其在沙漠搭好的帳棚,連續(xù)3天施暴強奸。 警察在巡邏中發(fā)現(xiàn)了該名女孩,將其送回家并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然而,幾天后傳出犯罪嫌疑人的所有罪名指控將因他同意取回受害者而一并撤銷。法院消息人士稱,目前嫌犯正在跟受害者家人協(xié)商,希望通過娶受害者來逃避法律制裁。 對此,約旦婦女聯(lián)盟(Jordanian Women's Union)會長珊魯克(Nadia Shamrukh)表示,308條款不僅幫助強奸犯免受法律制裁,同時強奸犯還會因而娶到受害人。“此規(guī)定更像是一種獎勵?!彼硎尽霸趺纯赡茏屢粋€14歲的女孩嫁給強奸他的人?” 法律團體Mizan的負責人律師哈拉衛(wèi)(Eva Abu Halaweh)表示,308條款“無論如何都應(yīng)該被廢除”。她提出:“如果女孩遭到多人輪暴,308條款如何回應(yīng)?”。 不過約旦首位女性驗尸官塔瓦貝(Israa Tawalbeh)則認為,308條款有其存在價值。塔瓦貝說:“接受308條款下的婚姻安排,總好過讓女孩死在父母或親戚手里。” |
- 責任編輯:林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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