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我重翻《聊齋》,細品《喬女》。
細讀之下,我覺得身為富人的孟生很了不起,他中年喪偶,想要再娶,何愁沒有佳人?卻偏偏喜歡上被人們所歧視、貧賤丑陋且又是寡婦的喬女,這需要很大的勇氣呀!喬女雖然沒有允親,卻在孟生暴死之后,其家產(chǎn)慘遭無賴侵吞之際,挺身而出,歷盡艱辛,為孟家討回公道;又含辛茹苦,替孟生撫養(yǎng)遺孤……令異史氏贊嘆曰“此烈男子之所為也。彼女子何知,而奇?zhèn)ト缡??”這一贊嘆,讓我掩卷沉思。
喬女不肯允親,如果僅從烈女不事二夫上做文章,未免有觀念陳舊之嫌,而且也沒有摸準喬女的真實心態(tài)。我認為,她執(zhí)意拒親,關鍵在于心底的那點“殘丑不如人”的自卑感。我要把這個聊齋故事改編為戲,就應該淡化喬女“不事二夫”的觀念,而要濃墨重彩寫她如何在孟生的賞識中,從自卑的陰影里走出來,最后才能做出“烈男子之所為”。
喬女因長得丑,又有殘疾,自幼遭人鄙視,后來不得不將就嫁給一個比她年長10多歲的貧寒穆生當繼室。3年后,穆生死了,她受到母親的冷落,就“憤不復返”娘家,“唯以紡織自給”,可見其自尊心之強。但自尊與自卑,往往是一枚銅錢的兩面,越有自尊,自卑感也越發(fā)根深蒂固。孟生的賞識、求親,令她錯愕,也令她疑惑:孟生是不是出自真誠?她擔心孟生的求親是出自對她不幸命運的憐憫。她明白,基于憐憫的婚姻是不可靠的,與其日后受辱,不如現(xiàn)在就拒親。因此,孟生對她越賞識,她越辭之,孟生卻“益賢之”,指使媒人“函金加幣”來討好喬女的母親,母親規(guī)勸她允下此門難得的親事時,她“志終不奪”。母親為孟生所感動,情愿以小女兒嫁過去續(xù)弦,孟家人都非常高興,但“孟殊不愿”。孟生這樣鍥而不舍地追求,顯得他對喬女是多么看重、多么真誠,這給喬女冰冷的心頭送去了一縷溫馨,使她感動不已,也逐步消除了她的自卑,增強了她的自信。正是孟生使她知道人間還有真情,也正是與孟生的際遇,激發(fā)了潛伏于她身上的剛烈之氣、俠義之心!沒有孟生當初的賞識,就沒有喬女后來的壯舉。可以說,喬女自我之發(fā)現(xiàn),始于孟生之慧眼;沒有遇上孟生,喬女也不能完成如此美好的自我形象塑造。
我這次改編的原則,是攝其精神而舍其枝葉,在把握《聊齋志異·喬女》的精髓基礎上,對原著作了一些必要的改動與增刪。如喬女為兒子制風箏,是我添上的,以寓她身處逆境,卻志存高遠,也讓孟生賞識她有個直觀的細節(jié)。喬女為孟家討回家產(chǎn)之后,如何撫養(yǎng)孤兒烏頭長大成人的故事,我就不正面寫了,只在尾聲中作個簡單的交代,因為喬女的形象在攔輿告狀時已塑造完成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