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為“老鼠”通風(fēng)報(bào)信
蓮花山莊公路邊上常常??繋资v小車,周邊區(qū)縣的賭徒們都喜歡來這里參賭,雷某的賭場越辦越紅火。如此大規(guī)模的地下賭場難道就沒有群眾舉報(bào)?
其實(shí),早在2005年早春的一天,群眾就打電話質(zhì)問派出所值班干警:幾十人在蓮花山莊豪賭你們管不管?這種情況下,派出所所長冉前鋒不得不派人前往查處。等警察們趕去時(shí),賭徒們早已跑得干干凈凈,派出所只沒收了20多個(gè)塑料凳子和兩箱“紅牛”飲料。
2006年臘月的一天,派出所值班民警打電話給冉前鋒,說群眾反映立新山上也有人在聚眾賭博,冉一面罵值班干警多事,一面開車前往立新山。途中,雷某打電話給冉:“你在哪里呀,是不是來抓我們的喲?”冉在電話里罵道:“滾你媽媽的!”就這么一句“滾你媽媽的”使賭徒們很快逃離了現(xiàn)場,“貓兒”又沒有捕到“老鼠”。
兩天后的一個(gè)晚上,冉前鋒到“三峽風(fēng)”大酒店玩,又巧遇雷某一伙在那里“扯金花”(一種用撲克牌豪賭的方式),冉也參加了一會兒,提出說想回家休息,雷某就開車送他。在車上,雷某給冉前鋒1萬元人民幣,說:“前幾天我們在立新山上開場子,沒有給你打招呼,但這是年底旺季,還請你多關(guān)照一下兄弟!”冉笑一笑,什么也沒說就下車回家了。
作為派出所所長,聚眾賭博的危害性他難道不知道嗎?案發(fā)后,冉前鋒有這樣一段交代:“我清楚關(guān)于賭博罪的規(guī)定,一是聚眾3人以上;二是抽頭牟利在5000元以上;三是賭博份額好像在5萬元以上。雷某他們在我的轄區(qū)搞得場面那么大,如果我們?nèi)ゲ閷?shí)應(yīng)當(dāng)涉嫌賭博罪。因?yàn)樗o了我2萬元錢,我就磨不開這個(gè)面子。幾年來,只要沒有群眾舉報(bào)我們就不會去查,群眾來舉報(bào)了我還是把警車開去,每次都比較消極,反正他們在路上有人站哨,看到我們的警車后就通知場子里的人跑,我們?nèi)チ艘沧ゲ坏饺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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