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南山等人大代表起草《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草案)》昨提交市人大常委會審議
《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草案)》(以下簡稱《草案》)昨日提交本次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一審。醫(yī)院室內(nèi)區(qū)域、幼兒園、中小學、公交工具等多個公共場所被列為禁煙范圍,在禁煙區(qū)域吸煙可處50元罰款,向未成年人和呈明顯懷孕狀況的婦女售煙的,可處1000元罰款。
餐廳劃定吸煙區(qū) 不是全禁區(qū)
《廣州市控制吸煙條例(草案)》昨日提交本次市人大常委會會議一審,市人大教科文衛(wèi)委委員周國生向常委會作審議意見的報告。
由蘇晉中、鐘南山等13名市人大代表聯(lián)名提交的原草案中規(guī)定:擁有100個以上餐位的室內(nèi)餐廳和擁有50個以上餐位的使用空調(diào)設備的室內(nèi)餐廳部分區(qū)域為禁煙場所。
周國生表示,在審議該條款時有意見認為,“二手煙”的危害不會因為餐廳餐位數(shù)量的多少而有太大差異,因此按照餐廳配備的餐位數(shù)量來確定其是否要設置吸煙室或者吸煙區(qū),缺乏合理性。因此,昨日提交審議的《草案》已刪去了該條款。修改為“歌舞娛樂游戲休閑場所以及餐廳和旅館可以設置吸煙室或劃定吸煙區(qū),除此以外的其他室內(nèi)區(qū)域禁止吸煙?!?/p>
未禁止孕婦和未成年人吸煙
原草案禁止孕婦和十八歲以下的未成年人吸煙,禁止孕婦在場時吸煙,禁止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在其學生在場時吸煙。有意見認為,孕婦和未成年人吸煙是其個人的權利,如果其不在禁止吸煙的場所吸煙,不造成二手煙危害,就不能限制其吸煙的權利。因此,此次提交審議的《草案》中刪除了禁止孕婦和未成年人吸煙的條款?!澳芊裎鼰熽P鍵看所在場所是否禁止吸煙,而不在于有什么特定的人在該場所,并且婦女懷孕初期并非一般人一眼就能判斷,因此《草案》中也刪去了這兩款?!敝車f。
《草案》還規(guī)定,禁止吸煙場所的經(jīng)營者或管理者如果未在禁煙場所或禁煙區(qū)域設置明顯的禁煙標識,或在禁煙場所或區(qū)域(室)放置煙具和附煙草廣告的物品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將對其予以警告,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將被處以3000元至5000元的罰款。
《草案》禁止煙草制品生產(chǎn)者、經(jīng)營者派贈煙草制品。違者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派贈單位處以10萬元的罰款?!耙驗榕少洘煵葜破肪哂须[性廣告的特性。”周國生解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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