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丈夫離婚怕失去撫養(yǎng)權 因致兒身亡犯故意殺人罪一審獲刑 (記者章程 通訊員周琨)與丈夫簽字離婚后,梁某害怕會失去兒子的撫養(yǎng)權,竟然抱著年僅3歲的兒子投河自盡,結果致使兒子溺水身亡。記者昨日獲悉,梁某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廣州市白云區(q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 丈夫發(fā)現(xiàn)妻子出軌要求離婚 20多歲的梁某原在一家電子設備公司當文員,比她年長幾歲的老公溫某則在婚紗攝影公司從事設計工作,兩人育有一子,原本一家人生活也算平靜安穩(wěn)。不料,結婚幾年后,夫妻二人間溝通越來越少,溫某顧著賺錢養(yǎng)家,逐漸忽略了對梁某的關心,性格開朗的梁某則覺得丈夫越來越無趣,對自己的關心愛護大不如前。這個時候,同事韋某走進了梁某的生活里。在2015年6月左右,梁某和韋某發(fā)生婚外情,此后他們一直保持著秘密情人關系。 2015年12月13日,溫某無意中看到了韋某發(fā)給妻子的短信,之后查閱妻子的微信聊天記錄,發(fā)現(xiàn)了妻子的出軌事實。溫某越想越氣,在微信上假扮妻子將韋某約到家中見面。在韋某來到后,溫某拿了把菜刀沖出去教訓韋某,兩人扭打在一起。之后韋某自知理虧,放手離開。之后,怒火中燒的溫某向梁某提出離婚要求,并表示自己撫養(yǎng)兒子。梁某不肯離婚,也不愿離開兒子。次日,溫某起草了離婚協(xié)議讓梁某簽字,梁某見丈夫態(tài)度堅決,只好簽上名字,但卻不肯按手印,甚至拿起剪刀以死相逼,但始終無法令溫某回心轉意。 妻抱兒投河自盡致兒身亡 一番糾纏之下,兩人決定先帶兒子去吃完飯再繼續(xù)談離婚的事。之后,在送母子二人回到岳父岳母家后,溫某要回公司處理事情,他還特意叮囑岳母看著妻子。但不知道來龍去脈的梁母沒在意,當時梁某說要帶兒子回自己家中拿書包,便離開了父母家。 在回家的路上,梁某心如死灰,不知該去如何面對父母,更害怕與兒子分開。12月14日中午12時許,梁某帶著兒子去買零食,一想到這可能是與兒子最后相處的時光了,便產生帶上兒子一起跳江自殺的想法。之后,梁某將兒子帶到流溪河邊一處人煙稀少之處,為防止在水中被沖散,她抽出兒子腰間綁在棉衣上的繩子,將兩人手腕系在一起。梁某抱著兒子跳入水里,她不顧孩子的哭喊執(zhí)意走向河中心。其間,岸上有路人發(fā)現(xiàn)了母子倆的異常,大聲問梁某想干什么,但梁某沒有回答,也沒有停下來。很快水嗆進梁某的口鼻,猛然間,梁某突然意識清醒起來,她努力想托起手中的兒子卻已無力回天。 路人看到梁某投河自盡,便一邊報警一邊找人施救,梁某母子最終被路人救起。不幸的是,孩子當場經搶救無效死亡。 被羈押后,梁某悔恨不已。本案庭審中,梁某情緒激動,一直在痛哭,稱對不起兒子及家人,萬分后悔。所幸的是丈夫已原諒了她,希望她能早點回到身邊重建家庭。 最終,梁某因犯故意殺人罪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