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網-海峽導報7月17日訊(記者 梁靜 實習生 丁鵬飛) 今年幼兒園報名時間為8月18日,招生對象是本市戶籍或暫住在本市符合政策要求的年滿3周歲的適齡幼兒,即200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市教育局強調,公辦園的招生對象必須符合戶口所在地、實際居住地“兩一致”原則。
入公辦園要“兩一致”
市教育局說,公辦園的招生對象,必須符合戶口所在地、實際居住地“兩一致”原則,即孩子與父母或者父母之一戶口一致,實際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一致 (孩子及其家長戶口所在地的住房是實際住所)。
片區(qū)招生對象戶口落戶的截止日期為2012年8月18日。超過報名期限才取得戶口的,家長應自行聯(lián)系幼兒園就讀。
提醒家長,到公辦園登記報名時應提供的材料是戶口簿、免疫卡、健康卡;屬獨生子女的提供獨生子女證,非獨生子女的提供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證明。
此外,公辦幼兒園以及參與劃片招生的各類幼兒園,會在報名前一周在劃定的招生片區(qū)內張貼招生通告。
無“四證”收費可上浮20%
根據規(guī)定,擁有“四證”的非本市戶籍孩子,報名入讀接受分級收費管理的民辦幼兒園,可享受限價收費。
所謂“四證”,指的是:一、父(母)在廈暫住1年以上的暫住證(應標明已實際居住年限,附頁中應有攜帶子女相關記錄);二、父(母)在廈務工1年以上的勞動合同或個體工商戶營業(yè)執(zhí)照;三、父(母)按照規(guī)定參加廈門市社會保險1年以上的社會保險費繳納證明;四、幼兒出生符合國家人口計劃生育政策的證明。
據了解,各區(qū)在6月30日前,已組織對民辦幼兒園進行定級評估年審,確定評估定級。近日,各區(qū)也已和愿意接受分級收費管理且執(zhí)行最高限價的民辦園簽訂協(xié)議書,本月底前,將向社會公示簽訂協(xié)議接受分級收費管理的民辦幼兒園名單。
不符合補助條件的幼兒,即沒有“四證”的孩子,幼兒保教費收費標準可上浮20%。
- 2012-07-18《幼兒園里喝下潔廁消毒水?》后續(xù) 刑警大隊介入
- 2012-07-17廈四證齊全上民辦幼兒園享"限價"
- 2012-07-17廈門幼兒園實行最高限價 五緣灣今年溺死11人
- 2012-07-17廈實行幼兒園最高限價 四證齊全上民辦園享"限價"
- 2012-07-17機關幼兒園向社會公開招生有何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