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姆尼發(fā)家公司涉嫌避稅 遭調查
來源:京華時報 2012-09-04 編輯:黃水來
律師辯稱風險換收益 貝恩投資公司數(shù)以百頁計內部財務文件上月泄露至互聯(lián)網(wǎng)。文件顯示,至少10億美元管理費原本適用個人所得稅稅率,卻因轉用于基金投資而獲得“優(yōu)惠”稅率。 《紐約時報》估算,借助轉移管理費,貝恩少繳至少兩億美元聯(lián)邦所得稅和2000萬美元醫(yī)療保險稅。 就“管理費放棄”是否正當,許多人看法不同。美國政府財政部國內稅收署沒有裁定這種避稅策略是否違規(guī)。一些律師認為,對管理者而言,把管理費轉變?yōu)榛鹜顿Y可能因基金效益不佳而“血本無歸”;對投資者而言,這樣做有助降低風險。 一度受貝恩委托處理法律事務的律師杰克·萊文說,高管“用管理費冒險,放棄對管理費的權利”。他認為,高管這種做法不是鋌而走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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