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師強奸猥褻學生案件已屢見不鮮
來源:東南網(wǎng) 2012-05-14 編輯:黃水來
5月4日,法院以張某坤犯猥褻兒童罪,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半。而張某坤在進入廈門這所學校教書前,曾在外地對學生施暴,并因強奸罪被處有期徒刑9年,后減刑2年半,至2010年底才刑滿釋放。 這條新聞太過刺眼,刺眼的原因是,一個劣跡斑斑有前科,且剛剛刑滿釋放的人,怎么旋即重新走上了教書育人的崗位,為其繼續(xù)罪惡提供和創(chuàng)造條件?從受害女學生描述的情況看,張某坤抓住一切可能的機會向女學生下手,除在老師辦公室里對學生“上下其手”外,甚至連在課堂上,張某坤也毫無顧忌地將魔掌伸向學生。如果不是受害女生無意中告訴家長,后果還不知道會怎樣呢。一個現(xiàn)實且非常殘酷的問題是,到底是誰讓羔羊與這樣的色狼共舞的?而諸多類似案件告訴我們,由于年齡關系,發(fā)生在小學校園的此類案件,由于懾于教師淫威,受害人多是沉默的羔羊且受害人更多。 近年來,關于老師強奸和猥褻學生的案件,屢屢見諸媒體,成為突出的問題引發(fā)社會關注。公眾在感嘆某些教師人心不古、道德淪喪的同時,更不乏質疑學校和教育部門管理失職的聲音。發(fā)生在廈門的這起老師猥褻兒童案件,似乎更為典型,暴露出學校和教育主管部門管理上的漏洞。因此,除了作案人受到法律的懲處外,應該也必須有相應的責任人出來承擔責任,以儆效尤,否則無法向受害家長和社會輿論交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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