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億萬富豪爆炸案今日開審
來源:紅網 2012-03-07 編輯:黃水來
2005年11月10日,被羈押1年的周龍斌完好無損地走出看守所,郴州市檢察院以“事實不清,證據(jù) 不足”為由,下達了對其《不起訴決定書》。周龍斌被釋放引起了死者家屬的不滿,此案引起了湖南省高層的重視,省委組織專門班子介入調查。此時,曾錦春因涉 嫌腐敗被相關部門雙規(guī)。 2007年2月2日,省檢察院下發(fā)了2007年1號糾正案件錯誤通知書,撤銷郴州市檢察院對周龍斌不起訴的 決定書,并決定對其涉嫌以爆炸方式實施故意殺人案進行補充偵查提起公訴。該案由來自長沙的專門人員接手。同年,公安部將周龍斌列為A級逃犯實施抓捕。 2011年7月29日,在經營梅花鹿養(yǎng)殖場的周龍斌被湖北警方抓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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