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閩人才居住證將享部分居民權利
來源:東南網(wǎng) 2011-12-25 編輯:黃水來
東南網(wǎng)-海峽都市報12月25日訊(記者 林思凱) 我省在全國率先實施人才居住證,昨日在福州啟動的2011年海外人才福建創(chuàng)業(yè)周活動上,9位非福建戶籍的高層次人才領到了我省頒發(fā)的首批人才居住證。持有人才居住證的人才將享受部分我省居民權利。 據(jù)省公務員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日前我省制定的《福建省人才居住證管理暫行規(guī)定(試行)》提出,今后,人才居住證是引進人才在本省居住和工作的證明,以及在本省辦理相關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等事務的身份憑證。實施人才居住證制度明確了引進人才即持證人在社會保險、子女入學、住房保障、創(chuàng)辦企業(yè)、銀行開戶、駕駛執(zhí)照、科技活動、住宿登記等方面可享有的權益和便利服務。 在昨日啟動的創(chuàng)業(yè)周活動上,50多名海外高層次人才帶著260多個海外項目在榕“招親”。一周的對接洽談,有望達成200多項合作意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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