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報原總編劉允洲受賄受審
來源:京華時報 2011-10-27 編輯:唐麗萍
中國國土資源報原總編輯劉允洲昨受審。本報記者歐陽曉菲攝 昨天上午,國土資源部的機關報中國國土資源報原總編輯劉允洲因涉嫌在10年間受賄230余萬元,在市一中院受審,他被控與不久前被國土部叫停的橫店圓明新園項目有關。檢方指控,他將本該由國務院審批的大型主題公園項目拆分為7個子項目,由省廳核準,使得該項目得以違規(guī)獲批土地。 退休兩年被查出受賄 昨天上午9點,頭發(fā)花白的劉允洲走入法庭。實際上,早在2008年劉允洲就已經退休。在單位離任審計時他被人舉報,司法部門據(jù)此調查發(fā)現(xiàn)了其受賄的線索,并于去年6月將其雙規(guī)。去年11月19日因涉嫌犯受賄罪,經市檢察院批準被市公安局逮捕。據(jù)了解,國土資源部原副部長、黨組副書記、原國家土地副總督察、十一屆全國政協(xié)人口資源環(huán)境委員會副主任李元被“雙開”,也是受到了劉允洲違法違紀案件的牽扯。 檢方指控劉允洲3筆受賄,其中最大的當屬斡旋橫店圓明園項目的土地審批。起訴書稱,2007年,時任中國國土資源報社巡視員的劉允洲,利用時任浙江省國土資源廳廳長王松林的職務便利,違反規(guī)定為浙江省東陽市橫店圓明新園項目的建設用地審批提供幫助。為此,劉允洲收受浙江省東陽市橫店“共創(chuàng)共有共富共享委員會”主席徐文榮給予的180萬元。劉允洲說,他和王松林在一次會議上相識,此后兩人逐漸熟識,“我們的私交很好”。國土資源報社負責發(fā)布各地國土資源部門的信息,所以客觀上起到了行業(yè)監(jiān)督的作用。每次信息發(fā)布,劉允洲都對王松林所在的浙江省廳給予關照,王松林也因此心存感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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