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一狠母逼迫兩女兒賣淫供其吸毒
來源:中國臺灣網(wǎng) 2011-08-19 編輯:黃水來
長女說,母親帶她和妹妹與柯姓男子性交易時,母親坐在客廳等,一次1000元的交易費都讓母親拿走,有時柯姓男子沒給錢,母親就拿米、油等生活必需品當(dāng)交易代價。 次女更指控,她念小學(xué)六年級時,林姓男子曾騎摩托車到她家,載母親、她與姐姐,“四貼”到旅館性交易,母親先對兩姐妹說:“去那里做愛,可以幫弟弟買奶粉”,但母親拿到錢,卻拿去買毒品,弟弟只能喝糖水。 轄區(qū)警察指出,這名婦人連生7名子女,打零工的丈夫不拿錢回家,盡管有低收入戶補(bǔ)助,仍不夠家用,警察曾經(jīng)濟(jì)助過,但婦人后來染上毒癮,竟把女兒推入火坑。彰化縣府救助科人員指出,縣政府有發(fā)給這家兒童每人每月2200元,這名媽媽卻常拿去喝酒,曾加強(qiáng)輔導(dǎo),但效果不彰。 這名母親與兩嫖客一審被判重刑,3人均上訴,臺中高分院18日駁回上訴,維持一審判決,除了被害人母親,柯姓嫖客(62歲)被判9年零2個月徒刑,林姓嫖客(46歲)處6年零2個月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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