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修"工會法"規(guī)定"教師限制罷工"
來源:中新網 2011-07-11 編輯:唐麗萍
中新網7月11日電 據“中央社”報道,臺灣地區(qū)新版“工會法”上路后,教師可組工會但限制罷工。臺“勞委會主委”王如玄11日說,一切按部就班,終極目標盼教師能行使完整勞動三權,目前教師可靠一方申請交付仲裁機制解決爭議。 新“勞動三法”(“勞資爭議處理法”、“團體協(xié)約法”及“工會法”)經修正后于2011年五一勞動節(jié)正式上路,以“工會法”為例,組工會上有較多放寬,包括教師可以組工會但不能罷工,但教師可循一方申請交付仲裁的途徑、解決爭議。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主任委員”王如玄11日出席“臺灣教師工會總聯(lián)合會”成立大會,受訪被問及,教師目前可組工會但仍無罷工權?她表示,教師組織工會已跨出第1步,一切按部就班,為保障學生的受教權,目前社會各界對教師行使罷工權仍有疑慮,“目前沒有(罷工權),長久來看,有一天可能會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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