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促地方各部門公開三公支出
來源:瞭望 2011-07-02 編輯:唐麗萍
此前,2011年5月4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已經(jīng)研究部署了進一步推進財政預算公開工作,強調財政預算公開是政府信息公開的重要內容。會議決定細化公開中央財政總預算和總決算,繼續(xù)推進中央部門預算和決算公開,并要求公開“三公”經(jīng)費和行政經(jīng)費支出情況。 今年3月,北京市財政局在其官方網(wǎng)站上公布了北京公務用車的數(shù)量,受到廣泛好評。但從中央到地方的“三公”經(jīng)費支出情況能否全部如實公布,仍需加快落實的步伐。 有關人士指出,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實施之后,各地各級行政機關都必須嚴格執(zhí)行,主動、及時、準確公開財政預算決算、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社會公益事業(yè)建設等領域的政府信息。 根據(jù)中央要求,各級政府財政總預算和總決算,部門預算和決算,以及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本經(jīng)營等方面的預算和決算,都要向社會公開。公開的內容要詳細全面,逐步細化到“項”級科目。 財政預算公開之外,行政決策也要依法公開。尤其是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點工程項目,在決策前要廣泛征求群眾意見,并以適當方式反饋或者公布意見采納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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