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物價局、省財政廳、省教育廳聯合下發(fā)通知,根據省屬公辦幼兒園等級和撥款性質不同,分類別調整保育教育費(含管理費、雜支費)收費標準,最高在原收費標準基礎上,每生每月可提高120元。(東南網手機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