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讀魯迅,總覺得他是無所顧忌無所畏懼的人,包括不顧世俗,不畏人言,真正做到了“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他把但丁那句名言溶化在血液中了。這句名言大家都很熟悉,叫做“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
日前重讀許欽文所著之《〈魯迅日記〉中的我》,卻意外發(fā)現(xiàn),魯迅也有所畏懼。
魯迅的小說《幸福的家庭》有一個副題,叫做“擬許欽文”。關于這個副題,他還專門寫了一個《附記》。然而,小說發(fā)表后,仍然引發(fā)了不少議論。有所謂的“廣告”說,說這是為許欽文做廣告;有所謂的“同鄉(xiāng)”論,說為許欽文做廣告,乃是因為“同鄉(xiāng)”的關系。我原先想,對于這些閑言碎語,他會置之不理,“走自己的路,讓別人說去吧”。然而,事實并非全然如此。許欽文的小說集《故鄉(xiāng)》是由魯迅負責選編墊資印刷甚至親自校對的,但他偏偏沒有為這部由他全力推出的青年作家的作品寫序。他對許欽文說:“引言,我特地叫別人寫,我不寫,避開同鄉(xiāng)的關系?!庇纱丝梢?,他其實也怕人言。
魯迅曾與許廣平一起去過杭州,那是1928年7月。他們在杭州待了五天,許欽文全程陪同,白天陪,晚上也陪。他們住的是清泰第二旅館的一間有三個鋪位的房間,許欽文就睡在居中一鋪。這房間是由川島按照魯迅的意思預訂的,許欽文睡居中一鋪,也不是他自己想當“電燈泡”。這是夏天,已經(jīng)31歲的許欽文與他們同住一室,不僅非常尷尬,而且彼此都不方便。不少人說,魯迅此行杭州,是與許廣平去度蜜月的。許欽文卻一直沒有弄懂,直到82歲時還說:“有誰的度蜜月要旁人在一起的呢?”但我忖度,魯迅如此安排,明擺著是要許欽文作見證的,見證在這五天中魯迅與許廣平的清白。由此可見,他其實也怕世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