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時代,網(wǎng)絡世界,名氣是一種力量,這個誰也不否認;被人矚目、擁戴、喜歡,也是人之天性。問題是,名氣要贏來的,而不是做來的。
之前有個事情,有點意思。臺灣名嘴李敖長女李文在淘寶網(wǎng)上與店主討價還價,希望以自己簽名的書相贈來換取折扣,遭到店主反對。一番唇槍舌劍后,店主決定不做這單生意,李文則向淘寶進行投訴。
其中有個細節(jié)是:賣家王女士從買家迅速發(fā)過來百余字的自我簡介中得知對方是位名人,“我是李文博士(Dr.Hedy W.Lee),美籍華裔,英語教授、作家、禮儀專家……”
王女士表示對買家身份并不感興趣,回復對方:“也應該識貨……”對方回應:“I am from New York city of course I know how to識貨”(注:意為我來自紐約,我當然知道怎樣“識貨”)。
在夾雜中英文的交談中,王女士感覺對方是拿名氣壓自己?!皩嵲诓幌矚g對方做事作風和方式,您去紐約消費吧,謝謝您,李敖的長女”。買家也很生氣,表示要向淘寶“投訴和舉報……”最終,買家雖然拍下衣服,但店主選擇關(guān)閉交易。
她們之間的來回對錯,我不做評價,但是有一點是可以肯定的,李方是有強調(diào)名流之嫌,王方則對名人有點神經(jīng)過敏。
是的,在名氣橫行的時代,反名氣的社會心理與力量,也不可小看。
有名而且討人喜歡,其實也不是容易的。誰都不容易。要名氣,更要名望。(羅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