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公眾對腐敗現(xiàn)象深惡痛絕,并對黨和政府加大反腐敗力度有著強烈的期待,但輿論卻對廣東省江門市最近推出的反腐新舉措“廉政公積金”制度并不看好,反而紛紛表示質(zhì)疑。但就在這種質(zhì)疑聲中,江門市于7月1日簽署“廉政公積金”承諾書,正式實施頗具爭議的反腐新政。
無庸諱言,腐敗已然成為當今社會面臨的一個嚴峻問題。腐敗直接損害黨和政府形象,損害黨群干群關系,破壞社會和諧,其所造成的危害,不論怎么估計都不為過,腐敗多次成為公眾最為關注的社會問題,就是明證??梢哉f,腐敗與反腐敗的較量,堪稱驚心動魄。一批批腐敗分子倒下去,一個個腐敗分子鉆出來,前腐后繼,蔚為壯觀。在這樣嚴峻的形勢下,反腐敗確實需要新的探索和新的思維。相信社會公眾對任何能夠促進反腐敗的探索和思維都會舉雙手贊成。非常遺憾的是,江門市的“廉政公積金”雖然也是一種探索,卻不能獲得公眾的支持,而江門市在一片質(zhì)疑聲中,堅持“一意孤行”地推行該項制度,實是忤逆民意,表現(xiàn)了“霸王硬上弓”的強勢姿態(tài),令人百思不解。
本來作為公務員,廉潔奉公既是黨紀國法規(guī)定的法定義務,更是個人立身處世必備的道德修養(yǎng)。審視江門的“廉政公積金”制度,最為受益的并不是老百姓,而是大大小小的公務員,公務員的廉潔是以全民承擔責任和買單的形式來實現(xiàn)的。因為廉政公積金分別由個人和市財政資金兩部分組成,市財政資金列入年度預算安排。且看違反廉潔從政規(guī)定而受到處分,對扣除“廉政公積金”的規(guī)定:受黨內(nèi)警告或行政警告處分的,扣除已存公積金的50%。僅就這第一條規(guī)定來看,因為公積金由公私兩部分組成,扣除50%的比例,對于輕微腐敗的公務員來說,恰好是不賺也不賠。這樣的制度,到底是鼓勵了腐敗,還是遏制了腐敗呢?實在是一目了然的事情,哪還用得著費心饒舌。江門真要落實反腐敗的新舉措,怎么就不能來個對腐敗的“零容忍”?
尤其令人費解的是,江門推出這項制度的理由,是學習新加坡和香港的反腐敗經(jīng)驗。應該說這樣的理由,非常冠冕堂皇。眾所周知,事實上更為公眾所津津樂道,并且充滿強烈期待的反腐敗成功經(jīng)驗,應該是在國外非常推崇和成熟的官員財產(chǎn)申報制度。遺憾的是,這種對遏制腐敗真正具有作用的經(jīng)驗,江門市偏偏棄之不用,反而要拿來公眾和輿論都不看好的“廉政公積金”經(jīng)驗,這樣的取舍真是匠心獨運哪。
腐敗已經(jīng)讓我們這個社會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前腐后繼的腐敗現(xiàn)象,已經(jīng)令公眾感嘆“人心不古,世風日下”,對經(jīng)濟和社會發(fā)展造成嚴重危害?,F(xiàn)在倒好,連反腐敗也要社會大眾來承擔責任。這樣的制度設計,公眾即使不是絕望也難免失望。如果反腐敗的創(chuàng)新,都要以公眾承擔責任和買單為代價,那么還是少些創(chuàng)新得了,至少為此而支出的公共財政,可以用來辦點實事。(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