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成商品,個人信息保護法還在蹣跚
2016-03-16 15:34:56? ?來源:東南網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2015年11月6日,陸瓊(化名)生下雙胞胎還未滿月,接到一個陌生的手機來電,詢問雙胞胎的近況,并推薦上門催奶服務;雙胞胎滿月后不久,她又接到一家嬰兒紀念品公司的來電,詢問她是否需要給孩子剃胎毛。據悉,上千名預產期在去年11、12月份、在深圳市婦幼保健院做過產檢的女性接到過類似的陌生來電或短信。深圳母嬰護理A公司向記者提供了這份預產期在去年11、12月份的泄露名單,內容詳細,總人數超千人。(3月15日 《南方都市報》) 陸瓊的遭遇,很多孕婦都碰到過。從孩子出生再到滿月,都有一雙眼睛在盯著你,他們隨時可以為你提供同步的服務。嬰兒服務公司熱情的電話咨詢,體貼周到的上門服務,這些固然令人欣慰??墒牵蠹也灰雎粤肆硗庖粋€細節(jié):嬰兒服務公司竟然洞悉孕婦的一切動態(tài),這是多么可怕啊。 深圳千余名孕婦的信息被泄露,是誰動了他們的個人信息啊?能順利采集孕婦信息的,必然是婦幼保健院。孕婦產檢的共性將信息泄露對象指向了深圳市婦幼保健院,記者的調查也驗證了這一事實。更令人驚恐的是,該院一名工作人員不但泄露了一千多名孕婦的姓名、性別、年齡、聯(lián)系電話、末次月經、孕周及預產期等詳實的信息,還可以高價出售已經生產的孕婦信息。 孕婦信息被泄露,表面上看,那些購買信息的孕婦嬰兒服務公司僅僅是得到了近水樓臺之便,先一步向孕婦嬰兒提供商品、服務,而孕婦僅僅是受到了電話或短信的騷擾而已,除此之外,似乎沒有太多的危害。其實,孕婦信息泄露的危害遠不止我們想象的那么簡單,那些別有用心的人獵取公民信息,未必全是為了商業(yè)需求,如果他們挖空心思地運用公民信息,從中找到作案的便利,其后果不堪設想。 按理說,嬰幼兒服務公司把孕婦當作商品,婦幼保健院工作人員把孕婦信息當作商品,這些都應是違法行為,然而遺憾的是,他們違了什么法?這個非常模糊。目前,懲戒出售、利用公民信息行為的法律不少,但這些處罰條款零散地出現(xiàn)了數部法規(guī)中,不夠集中也不盡針對性。再者,那些零散的法規(guī)條款多半都是事后處罰措施,而無事前的保護意愿。深圳孕婦信息泄露事件再次證實了出臺《公民信息保護法》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一味地用事后懲戒的策略打擊出售公民信息行為,恐怕治不了根本,我們必須建立事前防范與事后懲戒相結合的《公民信息保護法》。特別是隨著互聯(lián)網的深度發(fā)展,我們進入一個大數據時代,公民信息保護立法更具緊迫感,可以說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其實,民間早就有了公民信息保護立法的呼聲,兩會代表也曾多次提交公民信息保護立法的提案,然而,公民信息保護立法依然蹣跚而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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