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讓“170”號段淪落為“詐騙專線”?
2015-09-30 18:34:57??來源:東南網(wǎng) 責任編輯:孫勁貞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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騙子喜歡“170”,運營商別裝不知情 其實,“170”號段被騙子盯上也不是偶然的,因為其存在先天缺陷。該號段購自網(wǎng)絡運營商,無需實名登記,相比之下,其他來自基礎運營商的號段基本都已實現(xiàn)實名制。同時,“170”號段較新,市民對此熟悉度不高,警惕性低。由于170號段用戶信息缺乏監(jiān)管,通過這一號段可以成功“隱形”、逃避警方追蹤,騙子使用起來自然得心應手。 問題是,手機號碼實行實名登記,是國家的統(tǒng)一規(guī)定,“170”號段怎么就能成為“法外之地”呢?顯然,三大運營商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運營商把號碼批發(fā)給電商后,絕不意味著就可以不管不問了,應該監(jiān)控號碼的流向與電商的出售行為,對不按照實名登記規(guī)定出售號碼的電商處以停止合作、收回號碼的處罰。同時,也要對號碼的使用情況主動監(jiān)察。比如,同一個電話號碼,若一天群發(fā)上千條短信,通信運營商就應人工倒查是否存在詐騙的嫌疑,實施主動攔截或封堵。 近幾個月以來,“170”號段詐騙案件不僅在廈門多發(fā),在全國很多城市都大量發(fā)生。雖然警方已經(jīng)發(fā)出提醒,但從根本上遏制這類電信詐騙,不能只要求市民自己加強防范,還要彌補安全漏洞。在這個問題上,運營商不能唯利是圖,不能只為了號碼好賣,就放棄自己對下游電商的監(jiān)管責任。如果運營商不能切實履責,監(jiān)管部門就需要及時出面干預,絕不能任由“170”號段淪落為“詐騙專線”。 》》》閱讀全文 管理部門對170號段詐騙豈能“只做不說”? 正是因為存在著對170號段查詢難、追蹤難的現(xiàn)實困境,有關部門在信息披露方面就更應該準確及時,以便讓民眾了解170號段詐騙的基本特點,建議市民正確的處理此號段的方法,及時披露部分詐騙案件的進程等。雖然說在查詢、追蹤電話詐騙的過程中,“做”的確很重要,也往往能直達要害。但是如果光做不說,只會讓一些不明真相的群眾前仆后繼的“中招”。再說了,你連做了什么,怎樣做,做到什么程度都懶得交待,誰又知道你到底做沒做呢? 在互聯(lián)網(wǎng)應用如此普及的今天,信息發(fā)布渠道甚至都到了千里傳音、隔空交流的程度。電話詐騙案件高發(fā)并引起市民熱議后,有關部門的權威發(fā)布,一定要及時跟上。要針對輿論導向作出有針對性的說明,這是保障公眾知情權的基礎。更重要的是信息的披露本身就是應對政府信任危機的有效手段,因為通信管理局作為通信市場的行政部門,其基本職現(xiàn)就是維護通信管理市場的基本秩序,當市場秩序受到破壞,需要正本清源的時候,當然需要通信管理局發(fā)出自己的聲音。 所以從本質(zhì)上說,“只做不說”體現(xiàn)了行政管理部門的傲慢和不作為意識,根本就是“不回應”、“不發(fā)聲”,說得更嚴重一點,是行政失職的表現(xiàn)。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信息公開回應社會關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見》,把進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作為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舉措。各級行政機關一定要健全和完善信息溝通和發(fā)布機制,依法公開掌握的信息,在面對類似170號段電話詐騙的行為時既做又說、邊做邊說,改變面對公眾關切時“不回應”、“不發(fā)聲”的傲慢做法。 》》》閱讀全文 短評:“170”號段也需要實名制 郭元鵬 170號段是虛擬運營商的專屬號段,獲牌企業(yè)將可以租用基礎電信運營商的移動通信網(wǎng)絡為用戶提供基于自身品牌的通信服務。按說,在需求多元化的時代,我們需要包容170號段的個性化服務。但是,個性化不是任性化。 日前,手機號碼必須實名制,如果不實名制就會被限制業(yè)務。那么,為什么170手機號段的號碼就能“不實名”,其享受的特權有法律依據(jù)嗎?手機實名制是一道緊箍,所有手機號碼都應該受到約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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